新华网(603888)_公司公告_新华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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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新华网拟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日常资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79,885,686.1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号验资报

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七天通知存款,该产品需提前七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议案到期日2025年10月27日止,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议案到期日2025年10月27日止,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保本型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513,559.27485,339.87
负债总额164,153.03131,587.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9,406.24353,752.18
项目2024年1-12月2025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05.72-9,254.49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弘昊 王 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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