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2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758,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2,288,362.24元(含税)。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61,062,387股。
在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400,758,848元变更为人民币561,062,387元,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61,062,387元。因此,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758,848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1,062,387元。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758,84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1,062,38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草案)。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