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进不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武进不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4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4.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9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18.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774.7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2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6年12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8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 项目核准情况 |
号 | 元) | 额(万元) |
1 年产3,500 吨特种不锈钢钢管项目 23,809.00 23,809.00
常发改备[2013]3号
年产6,000 吨油气输送用不锈钢焊管项目
17,767.00 17,767.00
常发改备[2013]1号3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3,223.50 3,223.50
常发改备[2013]2号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25,975.22 |
合计 | 84,799.50 | 70,774.72 |
年产6000吨油气输送用不锈钢焊管项目,所需建设内容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2020年12月4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6,728,790.80元,节余募集资金99,354,372.23元(不含账户未结活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节余情况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元募投项目名称 年产6000吨油气输送用不锈钢焊管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177,670,000.00
获取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8,413,163.03
累计投入金额
已支付96,728,790.80
尚未支付25,066,735.46
小计121,795,526.26
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96,728,790.80 |
募投项目节余金额
99,354,372.23
三、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截至2020年12月4日,年产6000吨油气输送用不锈钢焊管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99,354,372.23元,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保障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00吨油气输送用不锈钢焊管项目”,所需建设内容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99,354,372.23元(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账户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00吨油气输送用不锈钢焊管项目”结项。同时,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99,354,372.23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方案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