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8号)同意,公司3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武进转债”,债券代码“113671”。
“武进转债”自2024年1月15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累计转股股数2,912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561,065,299股。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561,062,387元变更为人民币561,065,299元,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61,065,299元。因此,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561,062,387元。 | 561,065,299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1,062,38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1,065,29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草案)。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