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_公司公告_新化股份: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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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5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转债代码:11366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因工作人员疏忽,漏写了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新化转债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2,879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更正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新化转债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2,879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期末持债数量(元)持有比例(%)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10,503,00018.11
UBSAG43,483,0007.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9,084,0004.7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1,014,0003.4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160,0003.14
胡健17,983,0002.9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7,556,0002.8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000,0002.62
易方达颐天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13,854,0002.27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兴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3,564,0002.22

除上述更正外,报告无其他修改。更正内容后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重新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及报告使用人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欢迎广大投资者持续监督。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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