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胡建宏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李春光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文超先生、翁建全先生、李春光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马文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新化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化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资格和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合理、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内容充分、完整,关注了重点审计事项;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保证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形成了审核意见后将公司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等沟通方式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初期,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了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要性概念、重点审计领域、风险应对措施及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等进行了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计报告,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等事项再次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建言献策,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确保公司规范发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发挥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