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_公司公告_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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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7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投资对象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依据公司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保障理财资金安全。

三、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上述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短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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