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证券简称:正平股份公告编号:2025-01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正平股份”)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1185号),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135号),公司存在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违规担保且预计1个月内无法完成清偿或整改,以及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三)(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始起停牌一天,将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603843 | 正平股份 | A股停牌 | 2025/4/30 | 全天 | 2025/4/30 | 2025/5/6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5月6日。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正平。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由“正平股份”变更为“*ST正平”;
(三)证券代码仍为“603843”;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第二节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1185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135号),公司存在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违规担保且预计1个月内
无法完成清偿或整改,以及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5、9.8.2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停牌1天,5月6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推动公司重回持续发展轨道,努力维护投
资者的权益,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将继续稳固传统基建业务,努力提升文旅产业经营效益,加快办理完成采矿证等相关手续,从而推动有色金属矿业尽早产生效益。同时努力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将持续关注违规担保事项,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
3、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暂停发放相关责任人的薪酬,并向相关方进行追偿,要求采取现金偿还、资产抵偿等合法有效的措施,解除资金占用情形。
4、针对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努力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5、针对募集资金事项,公司除努力增加营业收入外,还将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款力度,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努力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缓解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力争能够顺利解决募集资金事项。
6、2025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重点环节的管控程序,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增强全员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防范风险隐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若2025年度未消除上述情形或增加新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第六节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三)咨询电话:0971-8588071
(四)传真:0971-8580075
(五)电子信箱:zplqzqb@126.com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