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603825)_公司公告_华扬联众: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

华扬联众: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825证券简称:华扬联众公告编号:2025-06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同先生、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企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535,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7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885,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32%。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6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湘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共计3,649,700股被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在本次网络拍卖中以共计人民币39,682,454元的价格竞买成功公司股票共计3,649,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司法执行及过户程序已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同先生、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535,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7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885,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32%。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6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姜香蕊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2、一致行动人之一

姓名苏同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一致行动人之二

企业名称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52号39幢2楼JT3571室
法定代表人苏同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66558679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营销(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0年12月14日至2050年12月13日
主要股东情况苏同持有100%股权

4、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13栋34-36层
法定代表人张利刚
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3UJ3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管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源投资与管理;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产业平台投资与管理;城镇资源投资与管理;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与管理;科技研发产业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年4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二)本次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明细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姜香蕊14,705,9705.80-3,649,7001.4411,056,2704.36
苏同32,086,39012.670032,086,39012.67
华扬企管742,9230.2900742,9230.29
小计47,535,28318.76-3,649,7001.4443,885,58317.32
湘江集团44,000,00017.373,649,7001.4447,649,70018.81

注:若上述数据相加减后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提示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个月内不得转让。”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湘江集团在受让后

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