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刘春新女士及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邦灯先生的辞职报告。刘春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刘春新女士在公司担任内部顾问;陈邦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该职务后,陈邦灯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高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李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刘春新 | 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 2025年7月17日 | 2027年2月1日 | 个人原因 | 是 | 内部顾问 | 否 |
陈邦灯 | 董事会秘书 | 2025年7月17日 | 2027年2月1日 | 个人原因 | 否 | 无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刘春新女士及陈邦灯先生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且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刘春新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期间,陈邦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期间,均恪尽职守、尽职勤勉,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春新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期间,陈邦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高林先生及李东先生忠实诚信,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1、财务负责人:高林先生简历高林先生,1981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拉美大区、墨西哥公司财务经理,空调、楼宇、冰箱、洗衣机事业部外销财务部长,空调事业部武汉工厂财务部长,国际事业部FP&AHEAD,美的金融财总;现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高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高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林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2、董事会秘书:李东先生简历
李东先生,1983年11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财务总监、内贸业务财务总监、电商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顾家木艺新零售经营部总经理兼电商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东先生持有公司144,55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李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东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