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603816)_公司公告_顾家家居: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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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家居: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鹏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作为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在2024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郭鹏先生,1971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历任南宁师范大学教师,华南师范大学教师;现任暨南大学教师,顾家家居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顾家家居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顾家家居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顾家家居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顾家家居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顾家家居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顾家家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在与顾家家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

任职的人员;

(6)为顾家家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8)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2024年2月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1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4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3次;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席公司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次数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886001110

本人经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认真核查审阅后,表决均投同意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二)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关于2024年年报相关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负责人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了年度审计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发表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积极、及时地向公司核实,同时也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履行职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进行了解;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发表了意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主要是双方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的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该议案于2024年5月2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由顾家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盈峰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顾江生先生、顾玉华先生、王火仙女士变更为何剑锋先生。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报告期内,本人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报告真实、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刘春新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东来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李云海先生、欧亚非先生、刘春新女士、陈统松先生、刘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中刘春新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陈邦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4年8月20日,公司原董事苏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名杨榕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杨榕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4年9月20日,公司原董事长顾江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董事邝广雄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原副总裁刘宏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聘任徐刚先生、刘应章先生、彭宣智先生、姚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以上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等情况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选举、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有关

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顾家家居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顾家家居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等相关公告;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参加培训与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及时参加上交所2024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线上方式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认真学习公司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重点把握行业最新政策导向和监管动态,加深对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理解与认识,研究分析近期中央经济金融政策,不断增强自身专业履职能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本人在公司风控、财务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勤勉义务。

2025年,本人将继续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鹏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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