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2、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3、业务规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2023年共承办18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涵盖: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成员类别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翟晓宁 | 项目合伙人 | 2008年 | 2007年 | 2009年9月 | 2021年 | 6 |
洪建明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9年 | 2015年 | 2019年4月 | 2025年 | 1 |
孙业亮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8年 | 2006年 | 2019年9月 | 2025年 | 4 |
2.诚信记录中汇会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万元。
2025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年报审计收费9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