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603810)_公司公告_丰山集团: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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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一名,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吴汉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汉存先生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

职工董事简历吴汉存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2年

月至2002年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市支行会计科副科长;2002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

月至2017年

月任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7年11月至2021年5月任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

月至今,任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北丰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吴汉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1%股份。吴汉存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汉存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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