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3日以邮件、通讯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