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福22转债”停止转股
暨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自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6月1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福22转债”将停止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661 | 福22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5/6/16 |
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实施分配方案为: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2.60元(含税)现金红利。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福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5年6月1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福22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福22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6月13日(含2025年6月13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61076968
邮箱:fst-zqb@firstpvm.com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