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4月30日
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3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 6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5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1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8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9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71
议案七:《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4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78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79
议案十:《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81
议案十一:《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82
议案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83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30日14:0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林建华大会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听取《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10、《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1、《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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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的发言和质询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大会谢绝个人拍照、录音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12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表决,然后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设监票人三名,并设一名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清点表决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的规定要求;
3、统计表决票。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时请在表决票上注明所代表的股份数并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填写说明。
六、不使用本次股东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场设有一个流动票箱,股东(或股东代表)按顺序投票。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清点和统计表决票。
九、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第12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受公司董事会委托,向本次大会作公司《2024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6日届满,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其中林建华先生、周光大先生、许剑琴女士、林天翼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李伯耿先生、杨志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人员的简历如下:
林建华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4年在浙江临安化肥厂(国营)先后任技术员、技术科长、副厂长;1994年至1998年任杭州永丰塑料有限公司经理;1998年至2003年任临安天目高分子材料厂副厂长;2003年至2011年7月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
周光大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周光大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82WG2、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电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许剑琴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任浙江万马集团天屹通信线缆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许剑琴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林天翼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2014
年任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专员;2014年至今先后分管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光伏材料销售。林天翼先生现分管公司光伏材料销售。
刘梅娟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1995年至今在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会计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担任会计学科负责人。刘梅娟女士现任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伯耿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1995年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化工学会常务理事兼化学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化工学会理事长等职务。
杨志坚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律师资格证书。1996年7月至1998年4月担任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1998年4月至2012年8月担任浙江证监局处长;2012年9月至今先后在浙江九仁资本管理公司、浙江浙大联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联创新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从事证券投资、股权投资。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4年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决策重大项目、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保证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和有序发展。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17次,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审批权限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75项;召开审计委员会9次;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3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董事会组织并召开股东大会6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议案25项,各项会议决议均得到了全面有效落实,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各相关主体的利益。
报告期内,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完成112次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将公司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现状。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4,742.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755.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3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光伏材料事业部
公司光伏材料事业部的主导产品为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以及转光胶膜(用于HJT组件)、皮肤膜(用于0BB工艺)、丁基胶、结构胶、绝缘胶等其他用于光伏组件封装和保护的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销售量281,055.8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98%,营业收入1,750,419.76万元,同比下降14.54%。公司光
伏背板销售量10,054.9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50%,营业收入60,673.56万元,同比下降54.26%。
2024年全球光伏行业面临多重困境:产能过剩叠加需求增速放缓,导致全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跌;海外国际贸易壁垒提升、国内电网消纳困难等问题突出;技术选型和迭代压力加剧,BC、TOPCon、HJT、钙钛矿、钙钛矿叠层等多种技术并存,彼此之间呈现竞争或融合的态势,各种技术的优劣势众说纷纭,尚未形成统一的市场共识,但企业之间已经陷入“内卷化”竞争,短期内盈利与转型双重承压。
作为光伏产业链中的企业,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也面临各种困难,订单的不可预见性、海内外产能的不匹配、客户经营压力的传导等。由于公司所在的光伏胶膜环节市场格局较好,并且公司在光伏胶膜领域的技术研发实力、成本控制能力、海内外主流组件客户资源等优势显著,2024年度公司光伏胶膜业务呈现出“量增价减”的情况,虽然光伏胶膜的销售量同比增长24.98%,全球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但由于光伏胶膜产品单价随着原材料价格同步下跌,导致光伏胶膜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同时,由于2024年度下游客户生产的组件以双玻结构为主,导致对公司光伏背板产品的需求量大幅下降,光伏背板的市场竞争尤为激烈,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导致光伏背板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
未来公司的光伏材料业务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但公司将凭借全球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积极地应对各项问题和挑战。首先多样化的电池和组件技术需要不同类型的封装材料组合,公司将通过全系列的产品品类和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为TOPCon组件、HJT组件、0BB组件、XBC组件、薄膜电池组件、钙钛矿组件等新技术提供性价比最优的封装方案;其次美欧对光伏组件及其辅材的原产地等特殊要求,公司可以通过加快海外光伏胶膜产能的扩张满足海外组件客户的需求,继续稳定公司光伏材料的全球市场份额。公司将通过差异化的产品开发和海外业务规模的提升,降低行业因素影响带来的经营压力,平稳的穿越光伏行业周期,力争在下一轮行业景气度提升的阶段获得更好的收益。
2、电子材料事业部
公司电子材料事业部的主导产品为感光干膜、FCCL和感光覆盖膜。其中感
光干膜是用于刚性、柔性印刷线路板、高密度互连板及封装载板图形转移的薄膜材料;FCCL是用于柔性印刷线路板的基板材料;感光覆盖膜用于印刷线路板、MiniLED、Micro-LED、摄像头模组领域精细线路的绝缘保护材料,由此可见公司的电子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电路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感光干膜销售量15,933.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97%,营业收入59,283.90万元,同比增长
30.72%。
电子电路在现代电子设备中扮演着核心的角色,它具有给电子元件提供支撑、连接元件形成电路、信号传输、散热管理、封装和保护、灵活设计、电磁兼容以及减少电磁干扰等重要作用,是几乎所有电子设备的基础必需品。2024年全球电子电路(印制电路板)行业呈现“结构性分化与技术升级并行”的发展态势。一方面,中低端电子电路产能过剩,传统多层板、双面板价格竞争激烈;另一方面,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AI服务器、5G/6G通信及高端工控领域的爆发式增长,推动HDI(高密度互连)、FPC(柔性电路板)、IC载板等高端产品需求激增,头部企业凭借技术壁垒和产能优势持续扩张。据Prismark预测,2024年全球电子电路产值增速约5%-6%,但不同细分领域差异显著:车用电子电路因新能源车智能化渗透率提升而增长超8%,AI服务器用电子电路则因算力芯片功率密度攀升带动散热及高速传输需求,价格较传统产品高出30%-50%。
公司在2016年即开始卡位电子电路制程核心材料,历经多年的产业化开发周期,已经形成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华东华南双制造中心布局、海内外分切基地建设、研发和销售核心团队培养建设、全球头部电子电路企业导入供应等众多工作,电子材料业务即将随着电子电路产业的复苏和转型进入高速成长期。公司目前客户已经覆盖深南电路、鹏鼎控股、安捷利美维、东山精密、沪电股份、健鼎电子、景旺电子、生益电子、南亚电路板、瀚宇博德、超颖电子等行业头部企业,产品适用于酸蚀、碱蚀(图形电镀)及m-SAP工艺,覆盖软板、软硬结合板、高多层、HDI、类载板等产品需求,并围绕AI等芯片高端需求拓展至封装基板领域。
3、功能膜材料事业部
公司功能膜产品事业部的主导产品为铝塑膜和RO支撑膜。其中铝塑膜是用于锂电池软包装的含铝箔多层复合材料;RO支撑膜是用于水处理膜支撑的基础
材料。报告期内,公司铝塑膜销售量1,295.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76%,营业收入13,285.80万元,同比增长16.17%。
2024年全球铝塑膜产业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消费电子需求扩张延续高速增长态势。技术端,高阻隔性、超薄化成为主流方向,市场格局方面,中日主导竞争:日本DNP、昭和电工凭借技术优势占据高端市场;中国厂商依托成本优势抢占中低端份额并逐步走向高端市场,加速切入宁德新能源、比亚迪等头部电池供应链。未来,固态电池封装需求或成技术迭代新方向。
全球水处理膜业务近年来持续高速增长,主要受全球水资源短缺、环保政策趋严及工业用水需求升级驱动。技术层面,反渗透(RO)、纳滤(NF)、超滤(UF)、及微滤(MF)占据主导地位,其中海水淡化、工业废水处理及市政供水为三大核心应用场景。行业集中度高,国际巨头如杜邦、东丽及海德能通过技术研发与并购巩固优势,中国企业加速国产替代。
公司的铝塑膜产品经过前期的产能投放和客户验证,目前开始进入销售放量阶段,顺利导入赣锋锂电、西安瑟福、广东国光、江苏正力等数码、储能、动力电池客户,未来随着产能扩张和客户拓展,有望进一步提升行业排名。RO支撑膜继续开展差异化产品研发,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并形成批量化销售,公司在水处理等工业应用领域继续发力,同时不断完善公司自主研发的生产设备,从配方、工艺和设备多个角度进行改进,不断提升支撑膜的产品性能。
(二)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1、实施股份回购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并完成股份回购计划,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38,800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33元/股,最低价为22.24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9.06万元。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实施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
为激励公司及子公司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
增强员工的团队稳定性,共同促进股份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16日、2024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福斯特:
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福斯特:关于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四、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研发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研发投向除了材料和配方之外,还包括对设备和工艺的投入。公司建有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和电子材料研发技术中心,配备先进的实验仪器和检测设备,具备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CNAS检测中心、浙江省高企研发中心等资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742和189项,其中授权有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301项和136项,核心技术覆盖光伏材料、电子材料、功能膜材料、工艺优化及设备创新等领域。2024年度,公司新增国外专利申请16项,重点布局欧美日韩等目标市场,为全球化技术壁垒的构建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末,公司技术研发人员715人,在总员工人数中占比15.29%,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技术研发人员128人,在技术研发人员中占比17.90%。强大的研发平台及研发团队,有效保障公司长期具备技术优势,助力公司不断横向拓展业务。
2、行业格局优势公司光伏胶膜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长期保持50%左右,大幅领先于竞争对手,在光伏产业链中是极少数的单一龙头环节。在过去的5年,光伏行业经历一轮大
幅的周期波动,产业链中产品价格也经历了暴涨暴跌。公司已经向市场充分证明了控格局的能力,行业高景气度阶段公司能获取更高的利润,行业景气度下行阶段公司能够保持合理的盈利水平。公司稳健的经营风格,进一步加深了海内外组件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和认可,增加了客户粘性,相信随着光伏行业走过本轮周期底部,在下一个行业景气度上行阶段,公司将收获更好的经营成果。
3、装备自制优势公司依托对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理解,构建了涵盖流延挤出加工、精密涂布、可控交联、高分子异质界面粘接等全工艺流程的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具备产业链核心设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及品质控制全流程自主开发能力,是业内少数具备自主研发成套设备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向供应商定制零部件装配产线,一方面投资成本低于外购整线的竞争对手,另一方面保障了产品持续快速更新能力,并有效防止核心技术和工艺扩散。
4、产品质量优势公司以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扩大客户合作资源的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深化、方案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强化等举措,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不断契合客户对产品性能、品质及应用需求,因此产品及服务得到客户广泛好评,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具备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光伏和电子材料产品在下游客户生产过程中的品质稳定性表现优异,具备竞争优势和客户粘性。公司产品的技术改进及提升速度快,可以贴近客户的需求开发定制化的产品,未来将朝着高端的产品加快开展技术研发,不断拓展公司产品序列。
5、成本控制优势凭借可靠的原材料供应链管控能力、稳定高效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客户需求保障能力,公司推动了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并进一步摊低制造费用。公司通过产品配方、工艺和设备联动的开发理念,以及长期积累形成的生产控制经验,可以做到超高的原材料使用率和产品良率,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形成核心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已经在电子材料领域布局上游原材料碱溶性树脂、聚酰亚胺胶和特种薄膜,原材料自供可以在行情波动时有效控制电子材料的生产成本,并且有利于公司掌握产品的核心技术。
6、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深耕近二十年,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可靠的产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国内外主要光伏组件企业的全覆盖,建立了强大的客户资源壁垒,根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数据,中国光伏企业2024年组件出货量排名前十的企业中,晶科能源、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通威太阳能、正泰新能、阿特斯、协鑫集成、一道新能、东方日升、横店东磁和英利能源均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大客户,同时具备影响力的海外光伏组件企业Firstsolar(美国)、韩华QCell(韩国)、RelianceIndustries(印度)等也是公司的核心客户。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产的高品质电子材料产品,已经成功覆盖健鼎电子、鹏鼎控股、东山精密、沪电股份、深南电路、景旺电子、生益电子、建滔集团、南亚电路板、瀚宇博德、超颖、安捷利美维等行业知名客户,随着公司电子材料业务规模扩大和产品升级,未来将突破更多高端客户。
7、全球化布局优势
公司是光伏胶膜行业内率先在海外布局产能的企业,公司首个海外生产基地选址泰国,于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公司于2022年启动越南基地的建设,并于2024年开始逐步释放光伏胶膜产能,同时启动泰国基地的二期扩产项目建设,公司海外的光伏胶膜产能仍在逆势扩张。公司的光伏胶膜属于光伏组件封装的核心辅材,受近期国际贸易壁垒提升的影响较小,并且公司拥有数量最多的海外组件客户,在客户资源、产品技术和成本控制等方面有巨大的领先优势,因此泰国基地和越南基地的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助力公司在当前复杂多变的行业背景下保持稳定的出货。未来公司将把海外产能扩张作为重点的发展战略,积极评估其他国家和地区建设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顺应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继续开展全球化的布局,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全球光伏封装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光伏行业
终端应用
用于晶硅太阳能组件电池片正反面及薄膜太阳能组件发电层封装和保护的材料,由原材料及制备工艺的不同分为EVA胶膜、白色EVA胶膜、EPE胶膜、POE胶膜等品类。
光伏胶膜
公司产品
用于太阳能组件背面的耐候性保护材料。光伏背板
光伏胶膜光伏背板
集中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用户分布式
下游应用光伏组件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的装置,由多个太阳能电池片、玻璃、背板和框架等组成,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分。光伏组件
光伏组件
集中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用户分布式
报告期内,虽然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然保持增长,但由于前期光伏产业链各个环节新增了大量的产能,导致行业整体供过于求,各类光伏产品的价格持续下跌,行业呈现增量不增利的现状。当前光伏行业属于经历前期爆发式增长后的阶段性调整阶段,并且由于全行业的充分竞争和降本增效,目前光伏发电的成本在印度、东南亚、中东、中亚、非洲等新兴市场也开始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标志着光伏行业即将进入下一个发展阶段,从传统的欧美高盈利市场转向全球更具潜力的新兴市场,全世界都将受益于中国光伏产业二十几年的技术发展和产业投入,让光伏发电从最初的需要政策引导和政府补贴才能推行的新兴行业,变成全人类可以自主选择和灵活应用的新能源。
数据来源:CPIA《2024-2025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
数据来源:CPIA《2024-2025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作为全球年度新增光伏装机体量最大的市场,中国光伏市场的发展对全球光伏行业影响巨大。2024年度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再创新高,达277.57GW,同比增长28.33%,近些年过高的装机增速和庞大的装机基数,对国家电网的消纳能力
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因此中国市场的光伏装机在2025年度将出现下滑,但基于国家风光电大基地项目的政策保障、社会用电量需求的增长、AI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对用电量的巨大需求,中国的光伏新增装机仍将保持一定的韧性。
2、电子电路行业
用于刚性、柔性印刷线路板、高密度互连板及封装载板图形转移的薄膜材料。
感光干膜
公司产品
感光干膜挠性覆铜板&FCCL感光覆盖膜
用于柔性印刷线路板的基板材料。挠性覆铜板&FCCL
用于印刷线路板、MiniLED、Micro-LED、摄像头模组领域精细线路的绝缘保护材料。
感光覆盖膜
下游应用印刷线路板(PCB)是用于连接和支持电子元件的基板,通过导电线路实现电气连接,是电子设备的核心组件。印刷线路板
印刷线路板
终端应用消费电子通讯设备人形机器人新能源汽车
消费电子通讯设备新能源汽车人形机器人AI算力设施
AI算力设施AI
根据Prismark的报告,2024年全球PCB行业呈现出结构分化的复苏态势,预计全年产值将达到733.46亿美元,同比增长5.5%。从下游来看,2024年上半年AI赛道表现出色,其中服务器和数据中心是增长最快的领域。消费电子如手机和PC行业实现了约6.6%的弱复苏;而通信行业
需求依然疲软,有线和无线基础设施分别下降了3.1%和7.4%,短期内未见显著好转,后续表现将主要依赖于投资力度的恢复;工业和医疗行业表现平稳,分别增长了3.1%和5.2%。
从PCB行业的表现来看,AI相关公司的业绩最为突出,与人工智能、高速网络、数据存储密切相关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从产品结构上看,HDI板和高多层高速板市场表现出色,增长迅速,而常规多层板和封装基板市场则表现不佳,面临需求不足、竞争加剧和价格下行的挑战。
从区域市场表现来看,出海逻辑依旧明显,进入欧美大客户(如AI领域的英伟达、AMD、亚马逊和汽车领域的特斯拉)供应链的公司收入和利润均表现良好,国内市场竞争激烈,面临类似的需求不足、激烈竞争和价格压力。
从长远来看,预计到2028年全球PCB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904.13亿美元,2023至2028年的复合增长率为5.4%。特高层高速板(18层及以上)、高阶HDI板和封装基板领域预计将实现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预期到2028年市场规模分别为27.80亿、153.26亿和180.65亿美元,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0.0%、7.8%和7.6%。高速、高密度和高集成将是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也是AI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
因此,公司的电子材料业务将迎来下游行业转型升级和高速增长的时代机遇,公司将充分发挥多年积累的技术基础和产能优势,完成产品的技术升级,提升在全球头部PCB客户中的供应占比,公司的电子材料业务将进入量利齐增的发展阶段。
3、锂电和水处理膜行业
当前,国产铝塑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池的封装,在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封装应用占比较小。随着锂电池技术从液态锂离子电池向半固态和固态电池技术路线发展,铝塑膜的可延展性尤其适用于半固态和固态电池锂离子电池充放电时正负极产生的膨胀和收缩,因此国产铝塑膜将伴随锂离子电池技术的变化迎来爆发式增长的契机。
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一直是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近些年,全球范围内自然灾害和极端气候频发,如何保障人类饮用水安全显得尤为重要。科学合理的运用
水处理膜对自然水和污水进行过滤处理,可以快速获得洁净的水源和开展循环使用。同样在工业领域和医疗领域,对纯水的需求和过滤血液制品等也需要大量高端的超滤膜、微滤膜和纳滤膜。因此,全球水处理膜业务近年来均保持高速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致力于薄膜形态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拥有光伏材料事业部、电子材料事业部和功能膜材料事业部,未来将根据业务的拓展情况新设更多的材料事业部。
光伏材料事业部负责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光伏组件的封装、增效和保护;
电子材料事业部负责感光干膜、FCCL和感光覆盖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PCB和FPC的制成;
功能膜材料事业部负责铝塑膜和RO支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分别应用于锂电池的封装和保护、水处理膜支撑的基础材料。
2、主要产品
(1)光伏封装材料
1.1光伏胶膜
光伏组件常年工作在露天环境下,要求光伏胶膜需要有在多种环境下的良好耐侵蚀性,其耐热性、耐低温性、耐氧化性、耐紫外线老化性对组件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一旦电池组件的胶膜、背板开始黄变、龟裂,电池易失效报废。再加上光伏电池的封装过程具有不可逆性,所以电池组件的运营寿命通常要求在25年以上,对光伏胶膜的耐侵蚀性也有同样的长期要求。因此光伏胶膜是决定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寿命的关键性材料。
光伏胶膜是以树脂为主体材料,通过添加合适的交联剂、抗老化助剂,经熔融挤出、流延成膜而得,产品使用时需交联。
类别 | 主要原料 | 常用场景 | 特点 |
透明EVA胶膜 | EVA树脂 | 组件双面封装或正面封装 | 高透光率,高抗紫外湿热黄变性,抗蜗牛纹;与玻璃和背板的粘结性好,因此工艺匹配性较好 | |
白色EVA胶膜 | EVA树脂白色填料 | 组件背面封装 | 高反射率、提高太阳能组件的发电效率 | |
EPE胶膜 | POE树脂EVA树脂 | 双玻组件或N型组件封装 | 一定程度上兼顾了POE胶膜和EVA胶膜的性能 | |
POE胶膜 | POE树脂 | 更好的耐老化性,更低的水蒸汽通过率,抗PID能力强;组件生产效率较低、抗滑性较低 |
1.2光伏背板与EVA胶膜相似,光伏背板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太阳能电池,水汽阻隔、绝缘、耐候是该产品的三大基本功能,使太阳能电池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下长时间正常工作。另外,背板还应具有在光伏组件层压温度下外观不形变,与硅胶及EVA胶膜粘合牢固等特性。光伏背板是一种多层结构膜,中间层为高绝缘低透湿的改性PET,内外两层为耐候耐老化的含氟材料。层与层之间可通过胶粘剂复合的方法进行加工,也可直接涂覆而得。
类别 | 主要原料 | 结构 | 特点 | |
复合型光伏背板 | PVF膜PVDF膜PET氟树脂 | TPCKPC | 以抗水解型PET作为中间基材,以PVF膜、PVDF膜、氟树脂为表层,采用自动化精密涂布、贴合工艺而成。在反射、粘结、耐磨及耐候性等方面具有优异的性能,应用于强紫外高风沙荒漠地区的地面电站 | |
涂覆型光伏背板 | PET氟树脂 | CPC | 以抗水解型PET作为中间基材,以氟树脂为表层。EVA面具有多元的定制化功能特点如白色高反射率高、黑色高反射率、高透明强等,空气面具有优异的耐候性,应用于地面光伏组件、分布式光伏组件、建筑光伏组件 | |
隔离条 | PET氟树脂EVA树脂 | E/CPC/E | 该类绝缘条具有优异的粘结性、电气绝缘和耐紫外性能,置于组件中两条汇流条之间起到很好的绝缘和定位作用。同时,产品与EVA/POE间还具有很好的兼容性,层压后可保证绝缘条位置处无气泡产生 |
(2)电子材料
2.1感光干膜感光干膜是一种PCB光刻胶。光刻胶(Photoresist)按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PCB光刻胶、面板显示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和其他等四类,而PCB光刻胶又包含了干膜光刻胶、湿膜光刻胶(又称抗蚀剂/线路油墨)和光成像阻焊油墨三类产品。其中,感光干膜即干膜光刻胶,是由预先配制好的光刻胶在万级净化车间,使用高精密涂布机均匀涂布在载体聚酯薄膜(PET膜)上,经烘干、冷却后,再覆上聚乙烯薄膜(PE或PP膜),收卷而成卷状的薄膜型光刻胶。
在PCB制造加工过程中,感光干膜被热压贴合在覆铜板上,经紫外线/激光照射后发生光化学反应,附着于铜板上形成高分子胶黏物,从而达到阻挡电镀、刻蚀和掩孔等功能,实现PCB和FPC设计线路的图形转移。因此感光干膜的产品特性会较大幅度影响PCB和FPC板加工的精度,其性能对于电路板的质量起到重
要作用,是印制电路板线路加工的关键耗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沉淀,已经开发并量产了多系列的感光干膜产品,包括为PCB行业开发的新型水溶性干膜、为FPC柔性线路板开发的新型水溶性干膜、为激光直接成像开发的新型水溶性干膜、为高密度互连板(HDI)开发的新型水溶性LDI干膜、为BGA、CSP等半导体封装基板线路形成而开发的LDI干膜,上述感光干膜产品具有高感度、高解析、高附着、显影无残渣、优异的盖孔性能和耐电镀性能(金、铜、锡、镍)、适用于微细线路蚀刻和半加成法(mSAP)工艺等特点。
类别 | 主要原料 | 结构 | 应用 |
感光干膜 | PE感光层PET |
2.2FCCL挠性覆铜板(FCCL)是柔性电子核心材料,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其通过聚酰亚胺(PI)或聚酯薄膜基材与铜箔复合,具备轻薄、可弯曲、耐高温等特性,满足电子产品微型化与柔性化需求。近年来,受5G通信、折叠屏手机及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驱动,全球FCCL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已经开发并生产了多系列的FCCL产品,包括无胶单/双面挠性覆铜板、增厚型无胶单/双面挠性覆铜板、有胶单/双面挠性覆铜板。其中无胶挠性覆铜板为公司的特色产品,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PI胶合成技术,可用于制造高精度的多层板和软硬结合板。
类别 | 主要原料 | 结构 | 特点 |
无胶单面挠性覆铜板 | 聚酰亚胺铜箔 | PI胶铜箔 | 单面挠性覆铜板,采用自主研发的聚酰亚胺作为绝缘材料,具有高剥离强度和高拉伸强度,以及优异的尺寸稳定性和耐热性,可用于制造高性能单面板和多层板 | |
无胶双面挠性覆铜板 | 聚酰亚胺铜箔 | 铜箔PI胶铜箔 | 双面挠性覆铜板,采用自主研发的热塑性聚酰亚胺作为绝缘材料,具有优异的尺寸稳定性、耐热性和可靠性,可用于制造高精度的多层板和软硬结合板 | |
增厚型无胶单面挠性覆铜板 | 聚酰亚胺铜箔 | PI膜PI胶铜箔 | 增厚型以及高频/高速MPI系列,适用于FPC产业单面及多层组合产品的使用,具有耐高温,绝缘,高可靠度,以及低损耗等良好材料特性 | |
增厚型无胶双面挠性覆铜板 | 聚酰亚胺铜箔 | 铜箔PI胶PI膜PI胶铜箔 | 增厚型以及高频/高速MPI系列,适用于FPC产业单面及多层组合产品的使用,具有耐高温,绝缘,高可靠度,以及低损耗等良好材料特性 | |
有胶单面挠性覆铜板 | 聚酰亚胺环氧树脂铜箔 | PI膜胶黏剂铜箔 | 常规款有胶单面挠性覆铜板,具有优异的尺寸稳定性、较高的剥离强度,以及良好的耐热性和可靠性,可应用于常规FPC、高精度的多层板和软硬结合板 |
有胶双面挠性覆铜板 | 聚酰亚胺环氧树脂铜箔 | 铜箔胶黏剂PI膜胶黏剂铜箔 | 常规款有胶双面挠性覆铜板,具有优异的尺寸稳定性、较高的剥离强度,以及良好的耐热性和可靠性,可应用于常规FPC、高精度的多层板和软硬结合板 |
2.3感光覆盖膜感光覆盖膜是电子制造中的关键材料,主要用于PCB、柔性电路板(FPC)及半导体封装,通过光刻工艺实现高精度电路图形转移,兼具阻焊、绝缘及保护功能。其核心材料为聚酰亚胺(PI)基材与感光树脂复合层,具备耐高温、高分辨率及抗化学腐蚀特性,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及航空航天领域。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已经开发并生产了多系列的感光覆盖膜产品,包括为PCB以及FPC开发的黑色防焊干膜,有望替代传统阻焊油墨的感光性保护膜;为LED、mini-LED背光模组开发的白色感光覆盖膜;为智能手机等高精细柔性印刷电路板(FPC)开发的黄色感光覆盖膜;为ITO或者透明基材开发的低模量透明感光覆盖膜,上述产品具有绿色环保、高解析度、优越的耐弯折性等特点。
类别 | 主要原料 | 结构 | 应用 |
感光覆盖膜 | PE/PP感光层PET |
(3)功能膜材料
3.1铝塑膜铝塑膜是一种多层复合包装材料,由外至内通常由尼龙层(PA)、铝箔层(Al)和热封层(CPP/MPP)通过粘合剂复合而成。铝塑膜凭借轻便、高阻隔和耐冲击特性,广泛应用于新能源、食品、医疗等领域。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功能膜材料有限公司拥有先进的设备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铝箔处理技术,采用先进的干法工艺和热法工艺生产两个系列的软包锂电池用铝塑膜,最大限度的匹配3C消费类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等对性能的不同需求,为软包锂电池安全性能提供更稳定、重量更轻便、形状更多样化的设计服务。
类别 | 主要原料 | 结构 | 特点 |
干法铝塑膜 | 尼龙保护层铝箔CPP耐电解液层 | 干法铝塑膜的优势在于冲深性能好,防短路性能好,外观、裁切性能优。多用于消费电子类锂电池(如手机、笔记本电脑)的封装,满足轻量化的要求。 | |
热法铝塑膜 | 尼龙保护层铝箔MPP耐电解液层 | 热法铝塑膜的优势在于耐电解液性能、水汽阻隔性能更加突出。多用于电力电池(如电动汽车)及高能量密度电池,其更高冲深和抗穿刺性可满足复杂结构封装及长期循环需求。 |
3.2RO支撑膜膜支撑材料是由超细超短PET化学纤维经过均匀堆叠组成的多孔材料,是水处理膜中起关键支撑作用的基材,适用于聚砜、聚醚砜、聚偏氟乙烯等高分子树脂溶液的涂覆,形成高分子多孔层。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功能膜材料有限公司通过自主开发的湿法造纸技术和热压技术,开发出一系列具有不同克重、厚度、透气度等技术指标的支撑膜,匹配不同的客户需求。
类别 | 主要原料 | 常用场景 | 特点 | |
RO支撑膜 | 超细超短PET化学纤维 | 反渗透膜、纳滤膜、超滤膜和微滤膜的基础材料 | 优异的力学性能、耐温性和化学稳定性;稳定的克重均匀性和厚度均一性;微米级的多孔结构利于形成足够的界面强度。 |
(三)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坚定地推进实施“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虽然光伏行业当前面临各种困难,处于周期底部,但公司坚信光伏行业未来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可以为全人类带去经济、低碳和可持续的绿色能源。因此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充分利用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开发各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为客户创造更高的附加值,助力客户持续开展降本增效,提升光伏发电的经济性和可靠性。公司将加快海外光伏胶膜产能的扩张,快速响应规避国际贸易壁垒风险的需求,扩大对海外光伏组件客户的销售,稳定全球光伏胶膜的行业格局。公司将积极关注光伏背板产品在东南亚及中东等地的分布式光伏系统中的应用提升,以及在BC技术光伏组件封装中的占比提升,推动透明背板和一体化背板在光伏组件封装中的应用,继续提升公司光伏背板产品的全球市占率。此外,公司将结合丁基胶、绝缘胶、皮肤膜等辅助封装材料的综合应用,为光伏组件客户提供各种类型的一体化封装方案。
电子材料作为公司目前重要的第二成长曲线,其主要应用为电子电路领域的PCB和FPC的制成环节。当前,全球PCB产业正在发生重大变革,传统的消费电子需求正在复苏,汽车智能化、AI算力基础设施、人形机器人等新兴产业正属于爆发式增长的前夕。公司将抓住电子电路产业发展的时代机遇,充分发挥现有的产能和技术的优势,将产品结构进行转型升级,在中高端产品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和客户拓展,使感光干膜、感光覆盖膜、FCCL产品相互之间形成客户协同效应,从而带动整个电子材料业务的持续发展,争取3~5年内成为全球领先的电子材料供应商。
铝塑膜和RO支撑膜都是重要的进口替代材料,其中铝塑膜公司已经具备良好的技术基础和客户群体,未来将在液体锂电池向半固态和固态锂电池的技术发展中发挥出更大的潜力,RO支撑膜属于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随着全球环境的极端变化,预计将产生更多的水处理应用需求,公司将持续对产品进行投入,发挥公司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开发的综合能力,为全球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贡献力量。
除了上述公司已经实施产业化开发并形成规模的材料业务以外,公司还将利
用长期积累形成的树脂合成、树脂改性、精密涂布、金属箔加工、光学增透等领域的技术平台,在电子显示、高端封装等领域开展更多的研究开发,不断延伸公司新材料开发的技术边界,使公司真正成为一家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材料的平台型技术企业。
(四)经营计划2025年度公司将秉承“稳中求进”的经营理念,巩固老业务,发展新业务,依托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强大的运营能力,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开展以下工作:
1、有序开展产能扩张2025年公司将同步实施光伏材料和电子材料相关的多个扩产和技改项目,其中光伏材料包括泰国基地的光伏胶膜、临安总部的光伏胶膜、苏州基地的光伏胶膜、江门基地的光伏胶膜的产能扩张和技术改造;电子材料包括临安总部的FCCL、江门基地的感光干膜的产能扩张。公司会根据经营策略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的安排各个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序的开展工程施工和设备制造等工作,逐步释放各个基地的产能,增强公司各类产品的规模优势和就近配套的供应优势。
2、加大各项研发投入光伏行业当前正处于各种技术的叠加以推进行业极致降本增效的阶段,除了多样化的电池片和组件技术(N型TopCon、N型HJT、XBC、钙钛矿、钙钛矿晶硅叠层)以外,还包括0BB等焊带技术变化带来的对薄型封装胶膜的影响。公司会通过不同品类的光伏胶膜(POE胶膜、EPE胶膜/EP胶膜、白色EVA胶膜、普通EVA胶膜、一体膜、连接膜)及光伏背板组合,为组件客户创造出性价比最佳的封装方案。
随着AI算力基础设施和人形机器人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传统的PCB产业未来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高端的感光干膜和感光覆盖膜,目标客户是生产IC载板、类载板、封装基板的头部客户,公司要突破电子材料原有的供应体系,高品质的产品性能是决定性的因素。
公司的功能膜材料铝塑膜和RO支撑膜也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铝塑膜的延展性尤其适用于固态锂电池的封装,RO支撑膜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水处理膜,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入铝塑膜和RO支撑膜的产品性能提升、设备优化、客户拓展
等工作,为行业未来的需求爆发做好准备。
3、强化事业部管理体系公司各个事业部分别负责各自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尤其是光伏材料事业部,目前在国内有4个生产基地和1个在建基地,在海外有2个生产基地,近些年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加剧,组件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升,导致各个基地之间的生产排单、物料运转、质量控制、人员管理等难度加大。公司及时强化了事业部管理体系,强调了光伏材料事业部研发、生产、质量、销售、设备等部门的总部职能,统筹安排各个生产基地的运营管理。2025年度光伏材料事业部将继续深化总部和各生产基地之间的业务沟通,充分调动事业部体系内的优势资源,进一步提高事业部的管理效率。
4、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公司成立了专业的数字化团队,自研了覆盖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产品的ERP、MES、WMS、EAM系统,并获得了五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外购了OA、SRM、TMS等专业软件,通过软件开发人员打通了各个系统之间的联系,通过软件采购与自研并举,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软件开发人员结合应用物联网、数字孪生技术,边缘网关计算技术等,为公司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产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未来将继续专注于工业软件的开发应用,积极拥抱和应对信息化和智能化社会带来的变化和机遇,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光伏行业增速放缓的风险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尤其是近5年来,随着全球对新能源产业的关注度提高和产业链发展不均衡等因素影响,光伏行业的周期性波动愈加剧烈。2020年至2022年,由于上游硅料产能阶段性不足导致价格暴涨、俄乌战争导致欧洲能源危机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光伏行业进入量价齐升通道,产业链各环节蓬勃发展,扩张了大量的产能。进入2023年,随着硅料产能的大规模释放,光伏产品价格进入下行通道,叠加前期扩张的大量产能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光伏组件的价格从年初至年末下跌约50%,产业链价格的下跌充分刺激了前期由于高价组件抑制的光伏装机需求,因此2023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同比增长
69.57%,达到390GW规模,为最近五年最大的行业增速。进入2024年,国际贸易壁垒提升、国内电网消纳问题等因素影响,光伏装机容量增速放缓,导致光伏行业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产业链各环节的产品价格继续下跌,呈现增量不增利的情况。公司由于所处的光伏胶膜环节竞争格局较好,继续实现盈利,但如果光伏行业增速放缓并且其他环节产能出清周期拉长,也将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高附加值的产品,加强精益化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成本,扩大对海外光伏组件企业的销售平衡国内装机增速放缓的风险。同时,公司将重点发展其他新材料业务,例如应用于电子电路产业的电子材料等,全球PCB和FPC产业在传统领域实现复苏,并在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将实现高速增长,新产业的时代机遇将促使公司电子材料业务进入高速增长的通道,将帮助公司增加营收和净利润来源。
2、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由于下游光伏组件客户的排产存在淡旺季的波动行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光伏树脂的采购价格也随之发生波动。由于原材料成本占比高,如何做好科学合理的原材料库存管理和客户订单保障显得尤为重要。整体来说,在光伏行业景气度大幅波动的情况下,相较于其他胶膜企业,公司的产品出货表现更加稳定,产品盈利表现更加突出,充分体现了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优势。未来,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将受到光伏行业景气度波动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光伏胶膜产品的综合竞争优势,扩大出货并控制成本,努力降低业绩波动的幅度。另外,随着公司电子材料和功能膜材料业务的持续发展,未来也将给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公司平衡光伏业务带来的经营业绩波动。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全球双碳目标的推进,光伏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及各种资本的关注,近些年,有多家企业分别在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胶膜、光伏玻璃、逆变器、光伏树脂等环节发布并实施了大量的扩产计划,同时,由于当前全球光伏装机阶段性增速放缓,导致光伏行业呈现供过于求的现状,从业企业为了保证持续经营,不得不卷入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虽然公司凭借综合竞争优势,在光伏胶膜业务中表现稳健,市占率稳中有升,光伏胶膜行业格局稳定,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领先于竞争对手,但还是发生销
售量增长但营收和净利润下降的情况。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光伏胶膜产品的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不断推出差异化的产品加强和客户的战略合作,通过工艺控制和供应链管控能力,获得相较于竞争对手更大的成本优势,努力保持光伏胶膜市占率的稳定,稳扎稳打穿越周期,继续伴随着光伏行业一起成长,静待未来更加健康和广阔的市场到来。
4、信用减值损失波动的风险由于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发展历程中也曾有头部组件企业被破产重组的情况发生,为谨慎起见,公司对光伏行业的应收款项制定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报告期末的应收款项余额情况以及信用结构(是否逾期)情况将对坏账准备计提余额产生较大影响,并且由于光伏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2024年度有多家组件企业发布业绩预亏的公告,未来公司可能会发生应收账款逾期甚至是无法回收的风险,如果未来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款项余额发生较大波动或应收款项信用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将导致计提(或冲回)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将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一直以来,公司通过一系列措施对光伏行业客户的应收款项实施了有效的管控,未来公司仍将继续加强对客户的跟踪分析,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利用自身行业龙头的地位,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同时通过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等措施以规避或降低坏账损失。
5、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公司光伏封装材料的客户覆盖了国内外主要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企业,并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对客户的销售收款方式主要为“账期+票据”模式,该收款方式使得公司货款的变现时间较长;同时,公司主要的原材料光伏树脂的供应商为海内外大型石化企业,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的付款方式主要为“资金现付”模式,该付款方式使得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时间较短,因此存在报告期末经营性现金流大幅波动的情况。2024年之前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原材料平均单价基本处于高位等原因,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长期偏低甚至在个别报告期出现负值的情况。2024年度由于公司主要原材光伏树脂价格处于低位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而销售与回款间的时间差加上营业收入在不同时期的波动导致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二者共同影响致导致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保持相对平稳
并且公司的经营规模继续扩大,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仍将出现大幅低于净利润的情况。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波动是由于行业特性导致的,跟公司相同业务的企业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经营性现金流的变化情况,充分利用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在货款催收和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力争保持经营性现金流的相对合理和稳定。
6、国际关税政策变化的风险当前国际关税政策正呈现显著的“去全球化”趋势,2025年初,特朗普政府推出“对等关税”政策,要求贸易伙伴国与美国关税完全对等,其中对中国商品征收34%的关税,同时对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分别征收46%和36%的高额关税。虽然公司及子公司直接对美国进出口业务在整体业务中占比很小,但贸易保护主义引发的全球供应链重构和贸易战风险,可能会对公司境内基地以及泰国和越南基地的后续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国际关税政策的变化,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适应新的国际贸易环境。
7、项目建设的综合风险公司目前正同步在海内外开展多个材料项目的扩产及新建项目,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预期进度完成,或项目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产品市场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或公司产品市场开发效果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同时也新增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通过优化设计、加强现场管控等方式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并且密切关注市场和技术的变化,及时对项目进行合理的调整,加强产品研发和客户开拓,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8、专业人才短缺的风险随着公司海内外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目前的人才储备未能匹配公司的高速发展,可能存在因人员不足导致部分业务及项目进展缓慢的风险。未来公司会重点培养和引进更多有关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产业转化、生产控制、市场营销、工程管理、软件开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推出更加完善的薪酬福利机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作用,在保持现有员工队伍的稳定的同时,积
极引进外部专家及团队,为公司的生产经营配备综合素质高的各类人才,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忠诚、勤勉的宗旨,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不断加强和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梅娟)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梅娟,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1995年至今在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会计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担任会计学科负责人。本人现任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会议17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
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董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 |
刘梅娟 | 17 | 17 | 14 | 0 | 0 | 否 | 6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1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的所有相关会议,并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三)与公司内审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情况及关注事项的汇报,对年审会计师的审计进展情况、应收账款情况、存货减值准备情况等进行了询问。
(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3次,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进行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本人认为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仝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事前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本人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程序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核查,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了“与市场平衡、与个人贡献匹配”的薪酬分配原则,有助于公司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七)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刘梅娟
2025年4月8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文华)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孙文华,中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曾在日本北海道大学、德国明斯特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国路易斯帕斯卡大学及斯特拉斯堡大学担任访问教授。1999年至今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从事高分子科学研究工作。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2024年12月26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任期内,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
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董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 |
孙文华 | 15 | 15 | 14 | 0 | 0 | 否 | 6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任期内,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的所有相关会议,并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三)与公司内审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情况及关注事项的汇报,对年审会计师的审计进展情况、应收账款情况、存货减值准备情况等进行了询问。
(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进行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情况
任期内,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本人认为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仝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事前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本人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任期内,公司未改聘财务负责人。
(五)提名董事情况
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核查,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了“与市场平衡、与个人贡献匹配”的薪酬分配原则,有助于公司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七)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期内,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了自身的专业知识,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独立董事签字:孙文华
2025年4月8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敬科)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李敬科,中国国籍,197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通电脑(惠州)有限公司、汕头超声二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负责开发过系统HDI应用、埋铜项目研究、PCB高频局部混压技术等项目,是PCB行业材料质量专家级工程师。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2024年12月26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任期内,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
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董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 |
李敬科 | 15 | 15 | 14 | 0 | 0 | 否 | 6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任期内,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的所有相关会议,并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三)与公司内审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情况及关注事项的汇报,对年审会计师的审计进展情况、应收账款情况、存货减值准备情况等进行了询问。
(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进行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情况
任期内,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本人认为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仝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事前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本人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任期内,公司未改聘财务负责人。
(五)提名董事情况
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核查,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了“与市场平衡、与个人贡献匹配”的薪酬分配原则,有助于公司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七)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期内,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了自身的专业知识,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独立董事签字:李敬科
2025年4月8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伯耿)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伯耿,中国国籍,1958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1995年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化工学会常务理事兼化学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化工学会理事长等职务。
本人于2024年12月26日起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
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董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 |
杨志坚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任期内,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的所有相关会议,并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三)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进行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情况2024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经核查,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时间较短。2025年本人将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李伯耿
2025年4月8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志坚)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志坚,中国国籍,196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律师资格证书。1996年7月至1998年4月担任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1998年4月至2012年8月担任浙江证监局处长;2012年9月至今先后在浙江九仁资本管理公司、浙江浙大联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联创新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从事证券投资、股权投资。
本人于2024年12月26日起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董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 |
杨志坚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期内,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2次。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议委员会的委员、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的所有相关会议,并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三)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进行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经核查,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时间较短。2025年本人将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杨志坚
2025年4月8日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大经济活动及定期报告等积极参与审核,对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杨楚峰先生、监事孙明冬和职工代表监事周环清先生组成,并于2024年12月26日届满。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杨楚峰先生、监事孙明冬女士和职工代表监事周环清先生共同组成。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1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会议 | 2024年1月8日 | 1、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会议 | 2024年2月6日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会议 | 2024年4月1日 | 1、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会议 | 2024年4月10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3、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14、关于<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1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5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会议 | 2024年5月15日 | 1、关于<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2、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4、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
7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会议 | 2024年7月29日 | 1、关于重新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9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会议 | 2024年9月20日 | 1、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
10 | 第五届监事会 | 2024年10月8日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第三十九会议 | |||
1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会议 | 2024年12月10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3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二会议 | 2024年12月17日 | 1、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2、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1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26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列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阅了相应会议的会议材料,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对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四)审核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五)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和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有利于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经核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均为公司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重新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事项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相关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福22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福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需求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内部监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全球光伏行业面临多重困境,光伏全产业链呈现“量增价减”的态势,公司的生产经营也面临多种困难。但公司凭借全球光伏胶膜龙头的综合优势,以及电子材料和功能膜材料业务的顺势增长,仍然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4,742.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755.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266.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13%。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9,147,424,268.31 | 22,588,526,670.13 | -1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07,559,524.96 | 1,850,161,937.63 | -2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82,665,359.60 | 1,713,294,260.80 | -25.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8,751,851.15 | -26,083,653.82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412,409,543.86 | 15,590,109,604.98 | 5.27% |
总资产 | 21,211,809,320.40 | 21,836,416,332.98 | -2.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71 | -29.5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71 | -29.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66 | -25.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9 | 12.52 | 减少4.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4 | 11.59 | 减少3.55个百分点 |
三、主要资产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16,426,651.43 | 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
应收票据 | 14,499,577.71 | 31,517,949.32 | -54.00 | 主要系本期末尚未到期解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894,059,555.64 | 3,685,771,094.33 | -48.61 | 主要系本期末尚未到期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318,447,353.00 | 207,362,892.17 | 53.57 | 主要系本期末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6,126,825.46 | 58,885,854.27 | -72.61 | 主要系本期收到原募投项目“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和“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土地使用权处置款 |
存货 | 1,868,284,937.26 | 3,089,888,250.87 | -39.54 | 主要系本期末结存原材料和发出商品下降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99,788,601.27 | 99,868,893.64 | 100.05 | 主要系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投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84,835,634.03 | 主要系本期投资联营企业烟台万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97,268.16 | 4,717,394.32 | -36.46 | 主要系本期摊销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6,579,333.83 | 182,942,760.24 | -58.14 | 主要系本期设备采购预付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66,478,399.95 | 951,155,153.83 | -93.01 | 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211,384.72 | -100.00 | 主要系本期远期结售汇合约到期所致 |
应付票据 | 18,994,013.30 | 255,531,287.28 | -92.57 | 主要系本期末支付货款开具的未到期解付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925,268,505.83 | 1,609,845,675.47 | -42.52 | 主要系本期末应付原材料采购款下降所致 |
合同负债 | 51,369,280.63 | 30,673,915.41 | 67.47 | 主要系本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98,689.31 | 1,921,069.12 | 61.30 | 主要系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298,757,600.00 | 70,000,000.00 | 326.80 | 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华创光电公司保证及抵押借款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93,544,558.56 | 42,578,694.67 | 119.70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08,736,456.00 | 1,864,165,011.00 | 39.94 | 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所致 |
资本公积 | 2,154,645,271.55 | 2,899,182,496.93 | -25.68 | 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 |
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25,023,000.15 | 19,429,476.00 | 28.79 | 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
专项储备 | 6,411,712.51 | 4,219,111.22 | 51.97 | 主要系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
四、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 |
营业收入 | 19,147,424,268.31 | 22,588,526,670.13 | -3,441,102,401.82 | -15.23 |
营业成本 | 16,324,755,205.89 | 19,281,512,246.12 | -2,956,757,040.23 | -15.33 |
税金及附加 | 85,028,162.49 | 47,709,847.46 | 37,318,315.03 | 78.22 |
销售费用 | 94,264,392.61 | 75,129,148.06 | 19,135,244.55 | 25.47 |
管理费用 | 285,833,906.62 | 278,703,459.45 | 7,130,447.17 | 2.56 |
研发费用 | 657,268,249.25 | 792,026,569.41 | -134,758,320.16 | -17.01 |
财务费用 | -22,743,806.14 | 26,099,170.52 | -48,842,976.66 | -187.14 |
其他收益 | 117,579,423.45 | 136,915,306.75 | -19,335,883.30 | -14.12 |
投资收益 | -7,558,071.60 | 80,767,649.32 | -88,325,720.92 | -109.36 |
信用减值损失 | -248,191,890.10 | -162,399,523.90 | -85,792,366.20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69,043,295.87 | -91,158,985.20 | 22,115,689.33 | 不适用 |
净利润 | 1,289,155,877.71 | 1,848,868,438.33 | -559,712,560.62 | -30.27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胶膜 | 17,504,197,612.88 | 14,928,427,518.46 | 14.72 | -14.54 | -14.65 | 0.12 |
光伏背板 | 606,735,577.94 | 580,514,328.98 | 4.32 | -54.26 | -51.65 | -5.18 |
感光干膜 | 592,838,971.82 | 451,141,309.85 | 23.90 | 30.72 | 29.68 | 0.61 |
铝塑膜 | 132,857,959.39 | 122,274,221.19 | 7.97 | 16.17 | 18.13 | -1.52 |
其他 | 149,642,851.34 | 173,529,104.56 | -15.96 | 121.27 | 144.90 | -67.13 |
太阳能发电系统 | 40,240,542.92 | 18,686,018.91 | 53.56 | -21.23 | -25.74 | 2.82 |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4,742.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23%。其中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02,651.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42%。主营业务中光伏胶膜营业收入1,750,419.76万元,同比下降14.54%,光伏胶膜营业成本1,492,842.75万元,同比下降14.65%。光伏背板营业收入60,673.56万元,同比下降54.26%,光伏背板营业成本58,051.43万元,同比下降51.65%。感光干膜营业收入59,283.90万元,同比增长30.72%,感光干膜营业成本45,114.13万元,同比增长29.68%。铝塑膜营业收入13,285.80万元,同比增长16.17%,铝塑膜营业成本12,227.42万元,同比增长18.13%本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光伏胶膜毛利率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光伏背板毛利率同比下降5.18%,感光干膜毛利率上升0.61%,铝塑膜毛利率下降1.52%。
2、本期公司发生销售费用9,426.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13.52万元,上升25.47%,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报关费、及产品测试费等增加所致。
3、本期公司发生研发费用65,726.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475.83万元,下降17.01%,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单价下降导致直接投入减少所致。
4、本期公司发生财务费用-2,274.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84.30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减少,利息收入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5、本期公司发生其他收益11,757.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33.59万元,下降14.1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6、本期公司发生投资收益-755.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32.57万元,主要系本期债务重组利得减少和投资联营企业烟台万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亏损所致。
7、本期公司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14万元,主要系本期远期结售汇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8、本期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24,819.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79.24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9、本期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6,904.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11.57万元,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10、本期公司发生营业外支出4,207.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31.11万元,主要系本期发生火灾存货损失所致。
11、本期公司实现净利润128,915.5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971.26万元,下降30.27%,主要系本期光伏产品销售规模下降、投资收益下降、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8,751,851.15 | -26,083,653.82 | 4,414,835,504.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38,758,648.76 | -457,107,523.26 | -2,981,651,125.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1,018,979.03 | -461,367,176.86 | -769,651,802.17 |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41,483.55万元,主要系公司的收款方式主要为“账期+承兑汇票”,本期销售额下降,销售与回款间的时间差导致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并且本期公司主要原材光伏树脂价格处于相对低位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二者共同影响致导致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98,165.11万元,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支出增加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6,965.18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减少所致。
六、其他财务指标分析
指标名称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14.46 | 14.47 | 15.44 |
流动比率(倍) | 10.94 | 5.29 | 4.57 |
速动比率(倍) | 9.44 | 4.28 | 3.52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 24.17 | 29.18 | 31.59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4.35 | 5.26 | 5.37 |
存货周转率(次) | 6.58 | 5.84 | 5.34 |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余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毛利率14.46%,与上年基本持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本期较上期有所上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24.17%,较上年末下降5.01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运营能力仍较强。
综上所述,2024年度公司业务仍主要集中于光伏封装材料行业,受光伏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和盈利下降,但光伏胶膜产销量持续较保持增长,电子材料和功能膜业务仍保持增长。2024年末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优良,继续保持稳定良好的发展趋势。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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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公司2024年度整体情况报告如下,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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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7,559,524.96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7,428,621.55元,按照10%计法定盈余公积77,742,862.16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699,685,759.3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586,486,052.09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2,608,736,4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2,7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2.6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559,390.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77,559,390.5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82%。
由于公司“福22转债”已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77,559,390.56(预计数) | 483,970,875.44 | 199,731,787.0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07,559,524.96 | 1,850,161,937.63 | 1,578,569,558.8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7,664,228,914.2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61,262,053.0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78,763,673.8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61,262,053.0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 86.22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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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六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总结,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税前)
序号 | 姓名 | 2024年度 | 职务 |
1 | 林建华 | 75.36 | 董事长 |
2 | 张虹 | 0.00 | 董事(换届离任) |
3 | 胡伟民 | 57.83 | 董事(换届离任) |
4 | 周光大 | 78.57 | 董事、总经理 |
5 | 许剑琴 | 69.11 | 董事(换届选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6 | 林天翼 | 60.97 | 董事(换届选举)、副总经理 |
7 | 刘梅娟 | 15.00 | 独立董事 |
8 | 孙文华 | 15.00 | 独立董事(换届离任) |
9 | 李敬科 | 15.00 | 独立董事(换届离任) |
10 | 李伯耿 | 0.00 | 独立董事(换届选举) |
11 | 杨志坚 | 0.00 | 独立董事(换届选举) |
12 | 杨楚峰 | 46.16 | 监事会主席 |
13 | 孙明冬 | 46.33 | 监事 |
14 | 周环清 | 30.13 | 监事 |
15 | 宋赣军 | 89.11 | 副总经理 |
16 | 潘建军 | 67.37 | 副总经理 |
17 | 熊曦 | 51.53 | 副总经理 |
18 | 章樱 | 56.78 | 董事会秘书 |
注:以上金额不包含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奖励基金。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2、董事长的董事薪酬为88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3、除董事长、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董事支付董事薪酬;
4、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董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三、2025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不向监事支付监事薪酬;
2、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监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四、2025年度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总经理的基本月薪为4.90万元;
2、副总经理的基本月薪为4.30万元;
3、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月薪为3.60万元。
五、其他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年度内基本月薪和年度内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月薪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则在次年发放,年末根据公司绩效情况和个人工作贡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
3、公司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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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 |
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7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曹毅 | 2012年 | 2006年 | 2012年 | 2024年 | 永新光学、道明光学、贵航股份等 |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曹毅 | 2012年 | 2006年 | 2012年 | 2024年 | |
杜秀锋 | 2020年 | 2016年 | 2020年 | 2023年 | 星德胜、福斯特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盛金荣 | 1995年 | 2001年 | 2013年 | 2024年 | 强力新材、福斯特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不含税金额为160.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不含税金额为47.17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一致。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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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86%)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1年,时间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之日起计算。现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如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需涉及抵押担保等业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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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九
《关于<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背景及目的为激励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员工的团队稳定性,共同促进股份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
根据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条款约定,当年度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后的光伏材料业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时,公司计提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当期计划,计提方式如下:
1、计提基数:股份公司合并报表光伏材料业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6%;
2、计提比例:
级数 | 累计计提基数 | 计提比例 |
1 | 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 | 10% |
2 | 超过5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 | 8% |
3 | 超过100,000万元至150,000万元的部分 | 5% |
4 | 超过150,000万元至200,000万元的部分 | 2% |
5 | 超过200,000万元的部分 | 1% |
上述净利润及净资产均为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数据,需要股份公司财务中心单独核算。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检查和核算财务中心提出的专项资金金额,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份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二、具体方案
公司财务中心根据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数据,核算得到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净利润数据为134,770.66万元,根据上述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的相关计提比例和计提基数计算后,得到2024年度专项资金上限为5,064.81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将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计提的专项资金金额定为不超过5,000万元(税前,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88%)。
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税前专项资金将全部以股票形式发放的,实施方式为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50%为前述股票形式发放的税前专项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50%为员工的自筹资金,前述税前专项资金和员工自筹资金合计金额用于本次员工持股。具体内容详见议案十。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实际计提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专项资金金额为4,995.6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3,999.13万元。本次计提事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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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十《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激励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员工的团队稳定性,共同促进股份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依据《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要求,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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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十一《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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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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