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9证券简称:星光农机公告编号:2025-027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1)与星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业”)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章沈强先生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2)与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工业”)及其控制下的主体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德军、徐敏生、辛献林先生回避了该子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章沈强、何德军、徐敏生、辛献林先生应按规定分别予以回避。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星光农业 | 5,000 | 636.42 | 实际需求降低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绿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主体 | 13,000 | 2,263.71 | 业务开展时间晚、尚未形成规模 |
其他(厂房设备的租售费、水电能耗费等) | 绿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主体 | 5,000 | 455.16 | 因所属期间原因,实际产生的金额小 |
其他 | 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0 | 合作后续未开展 |
合计 | - | 23,500 | 3,355.29 | -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95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金额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星光农业 | 1,000 | 31.50 | 636.42 | 按实际需求进行调减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中城工业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主体 | 35,000 | 4,097.22 | 2,263.71 | 上年运营期间短,本年按全年时间进行预计,同时新增了收购后的苏州电中燃油喷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中”)原有业务的交易金额 |
其他(厂房设备的租售费、水电能耗费等) | 中城工业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主体 | 3,500 | 589.82 | 455.16 | 去年期间短,今年按全年时间进行预计,同时新增了收购后的苏州电中原有业务的交易金额 |
合计 | - | 39,500 | 4,718.54 | 3,355.29 | - |
注:公司于近日完成对苏州电中的收购,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及“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尚未包含苏州电中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星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环河路188号1幢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9,45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2B38CY3J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智能农业管理;物联网应用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水生植物种植;机械设备租赁;农作物栽培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肥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粮食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南浔区旧馆镇港胡村大亩担。)
主要股东:湖州新能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9.3122%股份,星光股权投资(湖州)有限公司持有25.7043%股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3,704.80 | 59,874.36 |
负债总额 | 54,385.64 | 49,286.70 |
净资产 | 9,319.16 | 10,587.66 |
财务指标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月-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2,237.61 | 2,369.95 |
利润总额 | -5,593.82 | -860.29 |
净利润 | -5,594.42 | -860.29 |
2、企业名称: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址:吴江区黎里镇吴江大道
号
法定代表人:顾一峰注册资本:人民币44,882.91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1G83RM70经营范围:从事公交线路的规划、设计、投资、咨询,城市新能源电动客车、新能源电动专用车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设计、销售和租赁,充电系统和充电器、智能停车设备的设计、销售,城市公交线网的优化设计,机电设备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服务;服装服饰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0783%股份,绿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0783%股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35,898.12 | 521,076.20 |
负债总额 | 194,007.79 | 180,020.79 |
净资产 | 341,890.33 | 341,055.41 |
财务指标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3,535.38 | 10,421.18 |
利润总额 | 669.51 | 188.01 |
净利润 | 607.42 | 188.01 |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间接持有星光农业
25.70%股份,星光农业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董事章沈强,其监事会主席为章沈强配偶钱菊花,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第二款(三)的定义,构成关联关系。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城工业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何德军为中城工业董事、董事徐敏生为中城工业副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之第二款(一)和(三)的定义,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星光农业的关联交易
公司生产的产品因配置、搭配的附件设备、动力以及配套服务、三包服务期限等不同存在不同的定价,但该等价格区间在合理范围内。公司与星光农业的定价政策采用参考市场价格的策略,其获取方法将遵循如下的原则:
(1)公司将延续过往与星光农业发生的类似农机产品交易价格机制,不发生重大偏离;
(
)交易定价参考公司日常与现有经销商及终端客户成交的交易价格,采取同等或相近水平的价格机制和结算方式;
(3)若涉及配套产品采购销售的,公司将采用成本加成法,在采购成本基础上增加10%-30%的毛利进行定价。公司过去及未来将向星光农业出售的主要产品及其定价区间为:
单位:万元/台(套)
序号 | 产品名称 | 价格区间 | 备注 |
1 | 收割机 | 10-18 | 根据喂入量大小、(全/半喂入)机型结构及配置(割幅、动力等)的区别 |
2 | 制肥机设备 | 20-45/80-150 | 在不同吨位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需求,搭配粉碎揉丝机、翻堆机、上料草罐(粪罐)、翻堆上料、打包上料系统等配置 |
3 | 履带旋耕机 | 8-19 | 根据机型配置的不同 |
4 | 打捆机 | 15-19 |
5 | 育秧设备 | 10-13 | |
6 | 插秧机 | 6-7 | |
7 | 履带拖拉机 | 10-15 | |
8 | 喷杆喷雾机 | 6.8-8 | |
9 | 粮食烘干机 | 7-15 | 根据单台的批次烘干量 |
10 | 养鱼跑道 | 12及以上 | 1组以上,根据定制 |
11 | 育秧流水线 | 12-17 |
(二)与中城工业及其控制下的主体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星光制造(湖州)有限公司向中城工业的全资子公司绿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主体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将测算自身实际的加工制造成本,费用构成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设备折旧、能耗、运费、包装费等,收费包含上述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并秉承对关联方和对外相同的价格水平或价格机制。
(
)公司控股子公司星光制造(湖州)有限公司与中城工业的全资子公司绿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主体发生的厂房设备租赁费及水电费用结算,参照发生地区的市场同等价格水平执行,水电费定价按照当地供电、供水公司收费标准执行;与关联方发生的租赁设备,参考相关资产折旧金额由双方协商进行定价,与第三方市场价格可比,定价公允。
(3)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电中与中城工业的间接控股公司星舰工业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租赁交易,系公司收购苏州电中之前所形成,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厂房租赁交易在股份收购完成后按原合同安排继续履行,且交易厂房设备租赁费及水电费用结算定价时,厂房设备租赁费用参照发生地区的市场同等价格水平和不高于给到外部第三方价格水平执行,水电费定价按照当地供电、供水公司收费标准执行。
(4)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电中委托中城工业办理合作产品所需的零部件产品的进口手续、合作产品的出口手续。结算汇率按照中城工业进口付汇当日或出口收汇当日国家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结算;收取的代理手续费按照不高于既往合作方或第三方报价的原则执行,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上述价格按照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业务需求而进行的,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收入和利润率与其他业务往来方相近或相似,不会产生重大偏离,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一直积极开拓新的产品、新的市场(包括国外市场),积极避免依赖单个客户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