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所有激励对象(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23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0,451,400股变更为265,214,6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7,045.14万元变更为26,521.46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副总经理人数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45.14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21.46万元。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7,045.14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6,521.46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6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7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