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603778)_公司公告_国晟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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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要求,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

名,由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沈鸿烈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吴君先生组成,其中林爱梅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基本情况如下:

林爱梅,女,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助教;1995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2000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年

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14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

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7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鸿烈:男,1958年出生,博士后学历,1990年

月至2004年

月,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冶金研究所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1992年11月至1994年

月,到日本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院电子技术综合研究所做博士后),先后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博士生导师;2000

年5月至2004年10月,在日本产业技术研究所、美国莱斯大学和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2004年

月至今,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任职教授。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能量转换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从事光伏材料与应用技术、新型功能薄膜与传感器技术等的研究。2019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月至今担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君,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徐州市贾汪区农工部科员;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农机监理所所长;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徐州市贾汪区政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政协主席;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党委书记;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区委副书记、区长;华融中财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晟众城(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晟(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门委员会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月5日1、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序号专门委员会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关于独立性方面,中审众环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中审众环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中审众环对公司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小组成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提供服务,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关于专业性方面,审计小组组成人员具备承办此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始终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与职业关注,专业胜任能力强,可以胜任此次审计工作。此外,中审众环未为本公司提供非审计服务。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过程中,能够充分与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议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与中审众环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在中审众环开展现场工作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时间表、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领域进行了详细探讨;在中审众环进场后,就收购股权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业务素质良好,拥有该职业所需的一般知识并且能够与职业保持同步发展,做出了等同于职业平均水平的判断,勤勉尽责的提供服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要求公司审计部门制定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了指导。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的编制过程提供了指导,并事先审议了定期报告内容。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年报审计工作的沟通协调,督促年报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的进度完成。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出了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合理的评价。对公司在对外投资风险评估方面存在的一般缺陷,提供了相关整改的建议和意见。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针对重大事项的处理方案的达成;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监督评估

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和协调沟通等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依法运行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学习,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审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林爱梅、沈鸿烈、吴君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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