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永安转债”)进入转股期。“永安转债”自2024年4月1月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12.6040万股。因此,公司拟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待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22,947.5141万元变更为24,060.1181万元,总股本将由22,947.5141万股增加至24,060.1181万股。
此外,结合公司董事人数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947.5141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60.1181万元。 |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2,947.514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947.5141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4,060.118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060.1181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 |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长1人,设执行 |
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公司事务的董事1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自2025年4月起,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事项,公司后续将另行召开会议进行相应的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董事人数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原条款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第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1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
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席。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 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席。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文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