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6证券简称:永安行公告编号:2025-061转债代码:113609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3.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776 | 永安行 | 2025/4/21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孙继胜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4.75%股份的股东孙继胜,在2025年5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杨磊先生、陈晓冬先生、彭照坤先生、吴佩刚先生、吴晓龙先生、朱超先生、张鹏先生、邵勇健先生、杜惟毅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中,张鹏先生、邵勇健先生、杜惟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59)》。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方案如下: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2、非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外部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3、独立董事张鹏先生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邵勇健先生、杜惟毅先生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含税),按季发放。
(3)《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永安转债”自2024年4月1月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12.6040万股。因此,公司拟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待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22,947.5141万元变更为24,060.1181万元,总股本将由22,947.5141万股增加至24,060.1181万股。此外,结合公司董事人数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60)》。
(4)《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结合公司董事人数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60)》。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
(6)《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吴小华女士、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59)》。
(7)《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新一届监事会监事报酬方案如下:1、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代表监事按在公司所任其他职务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2、非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津贴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含税),其履职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于2025年4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11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13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议案 | √ |
14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5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16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17 |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8.00 | 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 应选董事(6)人 |
18.01 | 选举杨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18.02 | 选举陈晓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18.03 | 选举彭照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18.04 | 选举吴佩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18.05 | 选举吴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18.06 | 选举朱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19.00 | 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19.01 | 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9.02 | 选举邵勇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9.03 | 选举杜惟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00 | 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20.01 | 选举吴小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20.02 | 选举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5年3月17日、4月10日、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5、18-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1-13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11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13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议案 |
14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16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17 |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8.00 | 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 |
18.01 | 选举杨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18.02 | 选举陈晓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18.03 | 选举彭照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18.04 | 选举吴佩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18.05 | 选举吴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18.06 | 选举朱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19.00 | 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 |
19.01 | 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9.02 | 选举邵勇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9.03 | 选举杜惟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00 | 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01 | 选举吴小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20.02 | 选举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6.01 | 例:李×× | |
6.02 | 例:陈××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