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25年5月6日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19
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3
议案七: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4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四、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拒绝和制止。
六、请出席会议人员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并将移动电话关机或调至震动状态。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6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参会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3、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4、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七:《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相关报告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6、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7、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8、宣布表决结果。
9、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10、与会董事、律师、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始终秉承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以实现“碳中和”为愿景,围绕公共自行车业务、共享出行业务和新质生产力进行重点发展,报告期内公共自行车业务(TOG)虽因受客观环境影响,但随着公司氢能技术的不断提升,制造成本的不断降低,氢能业务实现增长态势,市场规模扩大。同时投资的芯片业务也取得了进展,市场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45,782.49万元,其中系统运营服务业务收入为18,348.82万元、系统销售业务收入为1,153.75万元、共享出行业务收入为10,752.02万元、智慧生活业务收入为6,431.96万元,氢能产品销售及服务收入为9,095.94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0.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692.28万元。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客户拖延付款造成应收账款未能及时到账,公司坏账计提额度增加以及计提可转债利息所致。截至2024年底,公司账面资金86,116.64万元(其中现金52,386.73万元,理财33,729.91万元),应收账款79,285.21万元(其中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合计占比
85.22%,已计提坏账39,456.52万元)。公司无对外担保、无大股东资金占用。我们预计随着国家化债政策的不断落地,未来政府及国有企业等主要客户拖欠的79,285.21万元应收款将陆续收回冲正公司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永安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和知识产权体系的不断完善,新增专利授权39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4项;新增专利申请90项(与氢能相关75项),其中发明专利45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效专利377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80项。公司已连续两届入选全球氢能产业发明专利排行榜(前100名)。
报告期内,在国家“双碳”战略的驱动下,随着《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21-2030年)》等政策的不断出台,氢能业务发展较快。公司共享氢能助力自行车已经在江苏昆山、江苏张家
港、江苏常州、广东肇庆、浙江乐清、云南丽江等城市和南京中山陵景区为城市提供“氢出行”服务。公司主导制定的江苏省地方标准《小型制氢充氢一体化装置通用技术要求》于2024年8月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多款新产品,主要产品为制氢储氢能源系统和氢气灶,制氢储氢能源系统是通过太阳能直流电解水制氢后直接储存,以便随时给用户提供氢气燃气和电力的供应;氢气灶是直接以氢气为燃料,燃烧时不产生CO和CO?,实现家庭烹饪的零碳排放,安全可靠,更无泄漏爆燃的风险,解决了独立住宅、岛屿、农村等使用天然气的不便捷和有安全隐患的痛点,助力氢进万家,实现碳中和。
二、芯片产品研发进展
公司投资的洛玛瑞芯片技术公司,目前研发出两款核心产品,一款为SIMO(硅-金属-氧化物)新型光电探测器,另一款为PMRAM(压磁随机存储器)新型存储芯片。
(1)SIMO(硅-金属-氧化物)新型光电探测器
核心参数如下:
●光谱响应范围:900-1200nm(覆盖短波红外至近红外关键波段,填补硅基与InGaAs探测器间的空白)。
●光响应度分别为:
3V电压:650mA/W(1100nm);5V电压:1000mA/W(接近InGaAs水平);10V电压:2000mA/W(超越InGaAs探测器性能)。
●响应时间:1纳秒(满足高速通信、激光雷达等实时性需求)。
●暗电流:小于0.5nA(提升信噪比,适用于弱光探测场景)。
●生产工艺和成本:兼容标准CMOS产线,成本仅为InGaAs的20%
●应用领域:智能手机手表等消费终端、光纤通信、自动驾驶激光雷达、医疗成像、工业检测等。
●产业化进展:试生产良率突破50%,2025年下半年启动客户验证。
(2)PMRAM(压磁存储器)新型存储芯片
核心参数如下:
●读写速度:<5纳秒(媲美SRAM,比DRAM快10倍),功耗0.1皮焦/比特(仅为DRAM的1%),断电数据永久保存。
●超高耐久:擦写寿命>1亿次(NANDFlash的千倍)。
●密度:128Mb芯片面积比SRAM缩小70%。
●TER(隧道磁阻比率):>300%(信号稳定性为同类产品的2-3倍)
●行业价值:替换SRAM可使AI芯片功耗降低60%
●系统简化:无需驱动电路,直接嵌入计算单元
●应用场景:存算一体芯片、AI推理芯片、智能汽车、手机、智能手表等消费电子、物联网设备等。
●研发进度:1Mb产品前道工序产品即将完成,后道工序生产因产线设备调整延迟。宽带128Mb容量版2025年完成设计,预计2026年试产。
三、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孙继胜先生、朱超先生、陈光源先生、孙伟先生、赵丽锦女士、江冰女士、钱振华先生组成,其中赵丽锦女士、江冰女士、钱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审议情况 |
202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不向下修正“永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2024-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 通过 |
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14)《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5)《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6)《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17)《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8)《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19)《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2)《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8-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2024-8-2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不向下修正“永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通过 |
2024-10-29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4-12-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3)《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通过 |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
(五)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均无异议事项。
(六)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优化信息披露管理流程,有效地提升了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的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六)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司三会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完善。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全面、有效地完成公司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切实行使监督职能,认真履行了各项义务,为公司生产运营及公司治理活动起到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审议情况 |
2024-4-2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4-8-26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4-10-29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4-12-3 | 第四届监事会 |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 通过 |
第九次会议 | 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3)《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10)《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11)《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4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依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建立了适用于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未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有不客观和不真实的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完善,执行有效,能够保障控制目标的达成。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5、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7、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8、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曾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联适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5%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25年3月终止本次交易。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应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第一部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变动幅度(%)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57,824,947.75 | 545,209,369.80 | 545,209,369.80 | -16.0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454,325,498.20 | 544,549,328.36 | 544,549,328.36 | -16.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304,071.02 | -126,717,356.58 | -126,717,356.58 | 46.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6,922,773.75 | -164,603,922.22 | -164,603,922.22 | 10.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223,863.12 | 217,806,685.79 | 217,806,685.79 | -37.00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37,826,774.00 | 3,159,703,762.84 | 3,159,703,762.84 | -0.69 |
资产总额 | 4,410,979,235.61 | 4,564,900,970.67 | 4,564,900,970.67 | -3.37 |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55 | -0.55 | 47.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55 | -0.55 | 47.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71 | -0.71 | 11.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0 | -3.91 | -3.91 | 增加1.7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4 | -5.08 | -5.08 | 增加0.34个百分点 |
情况说明: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度增长46.10%,主要系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度减少37%,主要系收入减少以及应收账款回款减少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度增长47.27%,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4)稀释每股收益比上年度增长47.27%,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一)资产负债项目变化情况及重大变化的原因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7,898,636.00 | 5,049,914.00 | 56.41 | 注1 |
应收款项融资 | - | 484,794.72 | -100.00 | 注2 |
其他应收款 | 18,253,301.43 | 27,029,143.52 | -32.47 | 注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824.65 | 1,081,316.61 | -97.70 | 注4 |
长期应收款 | - | 24,824.60 | -100.00 | 注5 |
长期股权投资 | 115,150,353.75 | 76,880,250.29 | 49.78 | 注6 |
在建工程 | 4,993,720.95 | 2,121,290.30 | 135.41 | 注7 |
使用权资产 | 665,856.96 | 1,921,489.99 | -65.35 | 注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299,083.33 | 240,000.00 | 42,524.62 | 注9 |
短期借款 | - | 10,011.00 | -100.00 | 注10 |
应交税费 | 8,105,697.19 | 14,404,127.49 | -43.73 | 注11 |
应付股利 | - | 12,399,858.00 | -100.00 | 注1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886,021.99 | 1,109,817.63 | 1,421.51 | 注13 |
其他流动负债 | 6,682,745.14 | 3,822,034.65 | 74.85 | 注14 |
租赁负债 | 171,046.39 | - | 100.00 | 注15 |
递延收益 | - | 5,062,938.43 | -100.00 | 注1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3,440,000.00 | 50,160,000.00 | -33.33 | 注17 |
库存股 | 15,850,598.47 | 49,952,138.68 | -68.27 | 注18 |
情况说明:
注1:应收票据较上年度增加,主要系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度减少,主要系收回部分保证金所致;
注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减少,主要系长期应收款重分类所致;注5: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长期租赁减少所致;注6: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度增加,主要系对联营企业进行投资所致;注7:在建工程较上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在建项目增加所致;注8:使用权资产较上年度减少,主要系相关租赁合同减少所致;注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理财产品重分类所致;注10:短期借款较上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注11:应交税费较上年度减少,主要系应缴增值税减少所致;注12:应付股利较上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支付股东分红所致;注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其他非流动负债重分类所致;注14: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度增加,主要系应付款项增加所致;注15:租赁负债较上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租赁付款额增加所致;注16:递延收益较上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注17:其他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度减少,主要系应付款项减少所致;注18:库存股较上年度减少,主要系注销未使用的库存股所致。
(二)主要费用情况及变动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变动幅度(%) |
销售费用 | 9,034,151.12 | 7,814,389.54 | 15.61 |
管理费用 | 43,370,314.55 | 34,718,007.13 | 24.92 |
研发费用 | 35,306,135.73 | 34,957,035.19 | 1.00 |
财务费用 | 39,270,951.38 | 41,236,263.80 | -4.77 |
(三)现金流量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223,863.12 | 217,806,685.79 | -37.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448,051.75 | -425,354,291.84 | 147.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048,621.93 | -50,113,812.13 | -117.60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37.00%,主要系收入减少以及应收账款回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增加147.36%,主要系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117.60%,主要系分配股利所致。
第二部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规划,本着求实稳健原则,在充分考虑公司现实业务各项基础、经营能力,结合市场和公司业务拓展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预算金额 | 增长比例 |
营业收入 | 41,237.49 | -9.93% |
营业成本 | 33,592.05 | -19.59% |
毛利润 | 7,645.44 | 90.78% |
税金及附加 | 550.00 | -9.12% |
销售费用 | 974.55 | 7.87% |
管理费用 | 2,500.00 | -42.36% |
研发费用 | 2,284.99 | -35.28% |
财务费用 | 3,580.00 | -8.84% |
信用减值损失 | 4,700.00 | 192.32% |
投资收益 | 460.00 | -71.38% |
其他收益 | 150.20 | -83.95% |
利润总额 | 3,066.10 | 153.64% |
所得税费用 | 479.54 | -45.44% |
净利润 | 2,586.56 | 13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76.36 | 113.45% |
二、风险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全文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议案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王传文,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永安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永安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月红,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朱佳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文、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月红、项目质量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6.5万元,合计156.5万元(含税),与上年度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88,659,468.7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28,345,921.10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0,601,181股,扣除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5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765,295.25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04,071.02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4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15,849,0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0.7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