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赵丽锦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江冰女士和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担任委员。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兼副总经理孙伟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年度内共计召开5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如下:
1、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的议案》。
2、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的议案》。
4、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定期报告期末实际情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等途径,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与存放等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的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在充分听取各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促进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整合内外部审计的审计资源,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证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发挥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经验优势,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审计机构聘请以及内控制度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充分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继续秉承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公司内外部的各项审计工作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发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赵丽锦 江冰 钱振华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