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603776)_公司公告_永安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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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0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15: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华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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