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603776)_公司公告_永安行:关于公司股东履行自愿性承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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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关于公司股东履行自愿性承诺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2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履行自愿性承诺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有关承诺以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行”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继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鑫”)向上市公司发来其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书面通知,未来6个月内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期限内,孙继胜先生和上海云鑫为确立和加强新实控人控制权,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实控人或其关联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

1.孙继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转让数量不超过22,288,56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9.31%,符合孙继胜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减持数量规定)。

2.上海云鑫转让数量不超过上海云鑫所持公司股份18,81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86%)。

上述股东取得拟转让股份的方式包括IPO前取得、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有关减持承诺如下:

“本人/本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人/本机构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交易应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本人/本机构若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则需重新履行公告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协议转让事项仍处于筹划之中,相关协议转让交易方尚需进一步磋商并签署正式协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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