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证券简称:海天股份公告编号:2025-07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四川海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新材料”) |
本次担保金额 | 35,000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3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56,295.05(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93.42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注:
1.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3.42%。
2.在本次担保发生之前,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本次担保对象海天新材料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资阳分行”)近日签署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天新材料在工商银行资阳分行为支付交易价款而申请的35,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公司为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购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3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2025年1月14日对外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四川海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费俊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EBGR0X3C | ||
成立时间 | 2025年2月11日 | ||
注册地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南段506号1栋1层4号 | ||
注册资本 | 40,000万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9,115.81 | - | |
负债总额 | 23,126.18 | - | |
资产净额 | 35,989.63 | - | |
营业收入 | 0 | - | |
净利润 | 1,179.63 |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2、保证人(乙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3、债务人:四川海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3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助于子公司稳健运营,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债务偿还困难的问题。此外,公司能够对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确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6,295.0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3.42%;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06%。
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