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603729)_公司公告_龙韵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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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

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议同意公司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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