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增加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40,000万元。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为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化运营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公司与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就变更税收承诺事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