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603725)_公司公告_天安新材: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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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470,846.6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638,930.98元。

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等,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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