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1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18,000股。鉴于以上,公司总股本由207,770,000股变更为205,352,000股,注册资本由207,770,000元变更为205,352,000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做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770,0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352,000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7,770,000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5,352,000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