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起诉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法院立案受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启超,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2号B座十层。
被告: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琦,住所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与第八大街交汇处恒大绿洲第76号综合楼。
(二)诉讼受理及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与被告存在借款纠纷,因被告未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石湾鹰牌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禅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2年11月15日,石湾鹰牌收到禅城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粤0604民初29038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石湾鹰牌返还借款人民币50,000,000元并支付借期内利息人民币6,000,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石湾鹰牌支付逾期返还借款的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2021年1月20日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标准计算,从逾期还款之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暂计算至2022年11月2日为5,974,356.16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计至2022年11月2日合计人民币61,974,356.16元。
(四)主要事实与理由
原告石湾鹰牌与被告签署《合作及借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原告石湾鹰牌分三期向被告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每笔出借款项支付至被告银行账户当天,被告向原告石湾鹰牌开具一年期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每笔借款商票票面金额为实际到账借款金额及按年化12%计算利息之和;被告需保证每张商票兑现期限届满后完全按期足额兑现,否则需支付逾期利息。
协议签署后,原告石湾鹰牌按照约定向被告转账借款合计5000万元,被告向原告石湾鹰牌开具了10张商票,合计金额为5600万元。随后原告石湾鹰牌与被告签署《合作及借款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确认不再履行协议约定的余下5000万元的借款约定。因被告向原告石湾鹰牌开具的商票到期后均无法付款,被告至今尚未向原告返还上述借款或支付利息,为维护原告石湾鹰牌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请被告依法依约向原告石湾鹰牌还本付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受理的正在发生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案总金额为23,117.50万元。公司前次已披露的以及自前次披露后新增的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编号 | 案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进展情况 |
1 | (2022)粤0112民初26786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材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5802.11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2 | (2022)粤0604执17129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佛山市意兴陶瓷进出口有限公司、夏容、曹碧浪 | 追偿权纠纷 | 198.84 | 强制执行阶段 |
3 | (2020)沪0118执7745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上海鹰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王坤煌 | 公证执行 | 1328.63 | 强制执行阶段 |
4 | (2021)沪 | 佛山石湾鹰 | 王坤煌、王丽婷 | 担保合 | 400.00 | 强制执行阶 |
0118执10941号
0118执10941号 | 牌陶瓷有限公司 | 同纠纷 | 段 | |||
5 | 2021(黔)0102执5101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票据纠纷 | 1094.89 | 强制执行阶段 |
6 | (2021)晋0108执497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太原聚生源物资有限公司、苏春生 | 公证执行 | 498.00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7 | (2022)粤0604执11965号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湘邻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43.80 | 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到位61.3万元 |
8 | (2022)浙0282民初2169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78.78 | 强制执行阶段 |
9 | (2022)浙0282民初4343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319.88 | 已撤诉,案件结案 |
10 | (2022)浙0282民初5599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盛海置业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98.18 | 一审审理阶段 |
11 | (2022)浙0282民初5601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湘家荡酒店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74.03 | 一审审理阶段 |
12 | -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南丹亿豪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科创贸易有限公司、山西蓝鲨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炜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众望泰福建材有限公司、潘伊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103.32 | 已受理诉讼材料,尚未判决 |
13 | -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绿馨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子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105.28 | 已受理诉讼材料,尚未判决 |
西蓝鲨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炜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众望泰福建材有限公司、潘伊婷
西蓝鲨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炜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众望泰福建材有限公司、潘伊婷 | ||||||
14 | (2022)粤0103民初22994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英龙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佳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炜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100.58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15 | (2022)粤0103民初22993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嵩博商贸有限公司、湖南正茂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康正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炜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100.24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16 | -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恒大地产集团福州有限公司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150.00 | 已受理诉讼材料,尚未判决 |
17 | (2022)粤0604民初20335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炎鑫陶瓷店、何满珠、佛山荣壹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同益悦陶瓷有限公司、梁啟通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320.00 | 一审审理阶段 |
18 | (2022)粤1973民初14545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深圳鸿基地产有限公司、成都中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53.65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19 | (2022)云0102民初20236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云南嘉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12.38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20 | -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178.25 | 一审审理阶段 |
21 | -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196.98 | 一审审理阶段 |
22 | -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195.25 | 一审审理阶段 |
23 | -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129.77 | 一审审理阶段 |
24 | - | 浙江瑞欣装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 | 债权人 | 179.01 | 一审审理阶 |
饰材料有限公司
饰材料有限公司 | 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 代位权纠纷 | 段 | |||
25 | (2022)浙0303民初4260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安徽杰凝建材商贸有限公司、镇江珺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炜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司、陈绍妹、杨文莲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150.00 | 一审审理阶段 |
26 | (2022)粤0604民初22058号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江苏华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谈先文、吕梁市宁亿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炜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潘伊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150.00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注1:其他涉诉金额小于100万的诉讼、仲裁案件22件总计775.53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3件总计65.45万元,目前分别处于诉前调解阶段、一审审理阶段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阶段。
注2:其中,第1-17项为前次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本公告更新了前述案件的进展情况。
三、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诉讼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