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603725)_公司公告_天安新材: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时间:

天安新材: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

会及治理(ESG)能力,使公司从战略高度全面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更名后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变,原《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18,352,000股变更为304,857,680股,注册资本由218,352,000元变更为304,857,680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