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603708)_公司公告_家家悦:关于“家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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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关于“家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更正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9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家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更正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更正前的回售价格:

101.80元/张(含当期利息)?更正前: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8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家悦转债。截至目前,家悦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更正后的回售价格:

100.00元/张(含当期利息)?更正后: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0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家悦转债。截至目前,家悦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发布了《关于“家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经公司复核发现,因公司“家悦转债”的付息日为2025年

日,与回售期的起始日相同,影响回售价格的计算列示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回售价格的更正依据:

根据《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回售条款,包括触发可转债回售的条件、回售的程序、回售的价格等。

(一)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依据上述,回售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二、更正前:

“一、回售条款

(二)回售价格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家悦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为1.8%,计算天数为365天(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5日,算头不算尾),利息为100*1.8%*365/365=1.80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1.80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四)回售价格:101.8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三、更正后:

“一、回售条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家悦转债第六年的票面利率为2.00%,计算天数为0天(2025年6月5日付息,当日进入回售期),利息为100*2.00%*0/365=0.00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00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四)回售价格:100.0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关于“家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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