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603699)_公司公告_纽威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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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9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3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3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2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3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5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39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41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42

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43

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44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5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钟) ...... 4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强) ...... 55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玫芬) ...... 63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66号会议室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2、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4、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7、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9、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2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选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全体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3、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24、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26、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27、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纽威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等2项议案。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26项议案。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0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2项议案。

(五)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0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0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高端精密铸件制造项目投资的议案》等

项议案。

(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0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滚动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的议案》等5项议案。

(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3项议案。

(十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等2项议案。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1.2024年04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

项议案;

2.2024年0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4.2024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1.2024年04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等

项议案。

.2024年

日,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3.2024年10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3项议案。4.2024年10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2项议案。5.2024年1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2项议案。

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经济、管理、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在会议上,独立董事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了融洽的沟通和探讨,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报告期内董事会提请召开6次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2.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4项议案。

.2024年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2024年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高端精密铸件制造项目投资的议案》。6.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滚动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的议案》等

项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38亿元,比上年增长

12.50%;实现利润总额14.15亿元,比上年增长66.73%;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5亿元,比上年增长60.04%。

六、核心竞争力分析

1、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广泛的中高端客户资源公司二十余年来,深耕工业阀门领域,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并与客户建立了稳固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凭借国际化的人才团队和覆盖广泛的服务网络,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成为众多国内外知名用户的优秀供应商。公司凭借卓越的市场表现、创新能力和稳健的经营业绩,荣登“2024中国能源企业

强”榜单。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拓展更广泛的下游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与客户实现共赢发展,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全套工业阀门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工业阀门解决方案,产品涵盖球阀、蝶阀、闸阀、截止阀、止回阀、调节阀、旋塞阀、API6A阀及管汇撬装、水下阀、安全阀和核电阀等十一大系列,所用材料包括碳钢、不锈钢、合金钢等多种材质,规格型号上万种,能够满足高温、高压、超低温、有害介质等多种苛刻应用场景的需求。凭借丰富的产品线和强大的技术实力,公司具备为石油天然气、化工、海

洋工程、电力、新能源、水处理和核电等众多行业提供一站式、全系列阀门产品组合的能力。无论是陆上油气田的开采,还是深海油气的开发;无论是传统化工的复杂工艺,还是新能源领域的前沿应用,公司都能为客户提供精准匹配的阀门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高效、安全、可靠的工业生产。

3、雄厚的技术研发力量公司多年来深耕阀门技术研发,秉持自主创新理念,持续推动技术进步。公司在中国、意大利、美国设立联合研发中心,汇聚国际化研发人才团队,构建起全球化、专业化、协同化的研发体系。在硬件设备上,公司拥有世界级的阀门材料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配备世界一流的实验设备,为研发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在研发手段上,公司引入先进的模拟仿真技术与研发设计管理系统,精准模拟阀门在复杂工况下的性能表现,优化产品设计,提升研发效率与精准度。

依托强大的研发平台,公司成功研发了一系列具备先进技术的阀门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与运输、炼化与化工、船舶海工、煤化工、空分、核电、电力、水处理、新能源等关键领域。在高端铸锻件生产技术、逸散性(低泄漏)控制技术、防火技术、高温高压技术、产品大型化、超低温技术、耐腐蚀技术、抗硫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安全阀技术、调节阀技术等前沿领域,公司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4、可靠的产品质量保障

公司始终秉持“以质量求生存”的核心理念,不断完善产品质量体系,推行全员参与,始终坚守“以质量为基石”的质量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技术和工艺指标,以高标准、高要求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公司以高于国际、国内标准以及客户期望的严格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全面、全程的质量管理。通过成立专门的工艺研究部门,公司深入钻研阀门生产工艺,开发了全套先进的检验与测试设备,严格整个生产过程,确保每一件产品都符合最高质量标准。同时,公司借助先进的数据统计与分析技术,持续提升过程控制与管理能力,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同时获得民用核安全机械

设备设计与制造许可证及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认证的阀门制造企业之一,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和卓越品质。

5、覆盖全球的多层次营销网络体系公司经过多年布局,已成功构建覆盖全球的多层次营销网络体系,确保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支持。公司在北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西非等地区直接设立销售子公司或办事处,不仅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与运营,还为客户提供精准的市场洞察和技术支持。在客户身边通过经销商设立库存中心,储存丰富的阀门产品,确保能够即时满足客户的日常采购需求,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此外,公司还与全球近百家代理和分销商建立合作关系,覆盖五大洲超过

个国家,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营销网络体系。通过全球化的营销布局,公司不仅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还能为客户提供从选型、采购到售后的全方位服务支持,进一步巩固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凭借强大的全球服务能力,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成为国内阀门行业全球化布局的领军者。

6、原材料生产的垂直整合公司在苏州、大丰和溧阳共建立了四家铸锻件的生产工厂,专注于高端工业铸锻件的研发与制造,所用材料涵盖碳钢、不锈钢、双相钢及高合金钢等近百种材质,广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化工、核电、传统能源及清洁能源等领域。铸造厂和锻造厂始终坚持质量优先,构建了覆盖全流程的严格质量管理体系,其中铸造厂先后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了包括核电一级、挪威国家石油(NORSOK)、欧盟承压设备(CE-PED)、挪威船级社(DNV)、美国船级社(AB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等在内的一系列批准和行业认证,为公司高端铸件的生产提供了重要的质量保证。

七、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在全球对温室气体排放日益关注的背景下,各国纷纷推进“碳中和”目标。国际能源巨头积极响应,加快能源转型步伐,能源行业正在经历深刻变革。根据国

际能源署(IEA)预测和环境能源媒体碳简报(CarbonBrief)的分析,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将几乎满足全球所有的电力需求增长,并将成为最主要的电力来源;可再生能源在全球发电量中的份额将快速提升,清洁能源开始逐步取代化石燃料成为发电的主要能源。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积极响应这一趋势,能源转型处在关键阶段。减少碳排放、加速清洁能源发展以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已成为我国能源政策的核心要点。我国不仅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促进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包括氢能源在内的多个领域对阀门的需求持续上升。此外,“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也为中国阀门产品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助力。阀门作为重要的流体系统控制设备,在能源行业生产中始终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阀门不仅在传统能源领域拥有广泛的应用,在新能源领域也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此背景下,中国阀门制造商有望受益于国内外市场的双重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战略目标

在主营业务方面,公司坚定不移地以阀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服务为主营业务,始终坚持高可靠性的产品定位,持续走自主创新道路,不断完善科学可持续的技术研发体系。继续巩固在管线、炼化、LNG、海工、化工等传统领域的优势,并逐步提高在电力、水处理、新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等新兴领域的市场地位,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全力构建全球化的营销网络体系和业务布局。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新兴产业,通过不断拓展新的业务模式,实现多元化发展,致力于将公司发展成一家拥有世界一流技术水平、具备较强核心竞争实力的跨国流体控制企业。

、发展规划

(1)深化关键应用领域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低碳经济和清洁能源的发展成为趋势。核电、液化天然气(LNG)、氢能源等清洁能源领域在未来将有广阔的应用前景,阀门在这些关键应用领域的需求也将成为市场增长的新引擎。随着国内核电项目的加速推进,核电站对核级阀门的需求显著增加,公司凭借在高端阀门领域的技术优势,将继续拓展核电市场。公司在LNG行业的超低温阀门产品已树立行业标杆,已在多个全球知名项目中进行交付与现场使用,赢得了客户的认可。未来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满足市场对高性能LNG阀门的需求。氢能源作为未来能源的重要方向,对阀门的耐腐蚀性和密封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继续做好氢能阀门的领头羊,加大探索氢能源阀门的研发与应用。公司将重点布局传统火电和新能源发电领域,提供高性能的高温高压阀门,助力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和能源转型。公司计划在市政水处理、工业水处理和海水淡化领域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提供耐腐蚀、高密封性的蝶阀、球阀等产品,满足全球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求。

)持续创新,推动全线业务发展

公司秉持全面布局多元化的业务发展策略,致力于在各个业务领域实现均衡发展,确保全线产品共同进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于高端铸锻件生产、低泄漏控制、高温高压、超低温、耐腐蚀等关键技术领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通过技术创新,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满足石油化工、电力、新能源等高端市场的需求。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性能与品质,巩固在重点市场的优势地位。借助完善的行业资质认证和国际化的研发销售网络,公司将以品牌建设和差异化竞争策略为依托,持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在推进重点业务发展的同时,公司也将注重全线产品的协同发展。通过优化生产流程、降低原材料成本等方式,公司将不断提升产品的性价比,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凭借灵活的销售模式和优质的产品服务,公司将实现业务领域的全面拓展。

通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的多管齐下,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其在国内工业阀门行业的领先地位,并在全球市场中实现更大的突破,推动全线业务迈向新的高度。

)利用好实体产业的优势公司将充分利用实体产业的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支持技术研发和产能扩张。公司将继续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多元化布局,利用美洲、欧洲、东南亚等地的销售网络,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此外,公司逐步推进在海外设立工厂,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公司正在加速从“产品领先”到“技术+产品+服务”的转型升级,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完善产品系列,为客户创造价值。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地缘政治风险当前国际地缘政治环境复杂多变,冲突事件频发,公司海外业务占比较大,可能因政治不稳定性影响项目进度和项目周期。

2、行业周期性风险能源行业的表现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全球经济衰退时,能源及资源的需求量通常会减少,将冲击能源行业的市场需求,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在工业阀门领域,市场竞争格局较为分散,目前能够获得多个下游行业认证且得到关键客户认可的国内企业数量有限。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本土企业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并获得相应的认证和客户批准,公司可能会遇到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4、技术升级风险随着下游行业的转型升级,阀门行业对产品的性能、智能化程度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化工行业对耐腐蚀、耐高温、耐高压等特种阀门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要求阀门能够实现智能化控制。如果本公司不能及时跟上技术升级的步伐,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汇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产品出口比重较大,出口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将产生汇兑损益,当人民币短期内出现大幅快速升值,可能对本公司阀门产品的出口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也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024年

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20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事项已于2024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0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事项已于2024年10月23日实施完毕。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4年中期03.800289,122,089.14488,027,575.5459.24
2023年05.200395,402,065.24721,797,065.7254.78
2022年03.600269,662,320466,116,291.5357.85
2021年02.500187,265,500377,459,238.1749.61

九、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在董事会的准确引领下,经过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了股东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员工权益保护、供应商权益、客户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也取得一定成绩,促进了公司与社会、环境以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协调发展。

202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社会责任管理,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积极回报股东、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率,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健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在更多的领域更好的承担和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15日

议案二: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7项议案。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等2项议案。

(四)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五)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3项议案。

(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3项议案。

(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2项议案。

(九)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2项议案。

(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日常运作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均按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

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第五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议案三: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237,746,809.945,544,461,501.441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5,577,730.06721,797,065.726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0,301,149.31744,184,939.2753.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1,577,973.92637,004,797.5974.50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23,102,120.813,740,809,747.3015.57
总资产8,711,353,802.587,878,593,957.9510.57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7.11亿元,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41,016,531.431,168,281,526.2923.34
交易性金融资产350,433,994.42180,320,754.7294.34
应收票据140,191,902.66105,777,715.1432.53
应收账款2,368,250,767.122,127,377,055.3411.32
应收款项融资57,694,772.0664,586,318.41-10.67
预付款项39,471,624.9964,526,485.08-38.83
其他应收款24,651,327.7122,101,439.9111.54
存货2,473,254,868.522,253,359,455.819.76
合同资产122,563,866.70137,306,559.27-10.74
其他流动资产95,638,240.0460,145,638.9459.01
流动资产合计7,113,167,895.656,183,782,948.9115.0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5,233,787.7311,604,977.21-54.90
投资性房地产4,701,089.164,946,190.04-4.96
固定资产1,239,473,150.561,346,723,542.16-7.96
在建工程25,178,101.667,270,189.78246.32
使用权资产2,826,165.434,261,497.69-33.68
无形资产152,761,482.28150,782,244.831.31
递延所得税资产135,310,764.05141,180,885.81-4.16
其他非流动资产32,701,366.0628,041,481.5216.62
非流动资产合计1,598,185,906.931,694,811,009.04-5.70
资产总计8,711,353,802.587,878,593,957.9510.57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项目变动%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94.34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32.53主要系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38.83主要系本期采购预付合同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59.01主要系本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54.90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在建工程246.3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33.68主要系本期租赁资产减少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截至2024年

日,公司负债总额

42.95亿元,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67,945,596.18636,274,244.9720.69
应付票据598,470,037.55868,980,540.93-31.13
应付账款1,120,328,757.271,054,546,865.756.24
合同负债353,807,859.75182,858,041.2893.49
应付职工薪酬199,146,889.84131,432,311.4751.52
应交税费82,806,426.5751,263,464.2461.53
其他应付款507,786,203.69453,765,801.9411.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3,770,241.34500,057,925.24-67.25
其他流动负债147,084,349.11110,825,800.9532.72
流动负债合计3,941,146,361.303,990,004,996.77-1.2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587,034.372,546,712.90-37.68
递延收益54,633,653.6162,362,455.86-12.39
长期借款298,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354,220,687.9864,909,168.76445.72
负债合计4,295,367,049.284,054,914,165.535.93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项目变动%分析
应付票据-31.13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合同负债93.49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51.52主要系本期员工支出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61.53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及盈利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7.25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32.72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银行票据增加所致

、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股本768,644,461.00760,388,587.001.09
资本公积1,054,060,825.00914,106,243.7715.31
库存股126,764,361.8883,023,897.3752.68
专项储备13,361,313.179,861,963.8435.48
盈余公积374,531,000.00374,531,000.00-
未分配利润2,202,560,047.271,731,442,751.5927.18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项目变动%分析
股本1.09主要系本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
资本公积15.31主要系本期确认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库存股52.68主要系本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
专项储备35.48主要系安全生产费计提所致
未分配利润27.18主要系分红及实现净利所致

(二)经营成果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62.37亿元,同比增长12.50%,实现净利润11.66亿元,同比增长58.77%。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6,237,746,809.945,544,461,501.4412.50
营业成本3,861,358,698.713,820,796,886.301.06
税金及附加42,034,736.0439,313,936.796.92
销售费用447,562,545.66415,650,473.937.68
管理费用244,374,043.17188,998,926.2529.30
研发费用167,288,079.19185,801,919.88-9.96
财务费用-39,739,934.44-41,203,860.97不适用
其他收益15,639,791.1331,999,287.68-51.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640,293.00-81,714,708.74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3,994.422,358,062.06-81.6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8,378,144.92-37,365,113.86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4,674,325.31-24,296,641.51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98,553.7424,026,673.21-94.18
营业外收入249,871,142.04114,811,775.20117.64
所得税费用1,165,592,317.43734,160,051.4458.77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37,746,809.945,544,461,501.4412.50

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项目变动%分析
营业收入12.50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7.68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其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29.30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所致。
研发费用-9.96主要系本期研发样机销售所致。
财务费用/主要系本期银行利息支出及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51.12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主要系本期外汇产品交易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1.60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坏账损失计提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94.18主要系上期新西兰项目达成和解所致。
所得税费用117.64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净利润58.77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2024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00,569,797.805,295,544,357.7915.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88,991,823.884,658,539,560.207.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1,577,973.92637,004,797.5974.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25,270,663.09471,672,402.50371.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35,597,223.01720,694,246.51251.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0,326,559.92-249,021,844.01不适用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2,957,136.032,351,398,067.37-14.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65,676,695.152,397,621,919.327.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2,719,559.12-46,223,851.95不适用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45,683,127.545,773,569.85691.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4,214,982.42347,532,671.48-18.22

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项目变动%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50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分红增加以及银行贷款净流入减少所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四: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总结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目标及2025年度经营目标,预计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86,152.15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28,215.15万元人民币,具体明细指标详见下表:

2025年度利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实际数2025年度预算数增减幅度
一、营业总收入623,774.68686,152.1510.00%
二、营业总成本472,287.82522,388.7610.61%
其中:营业成本(-)386,135.87419,033.128.52%
税金及附加(-)4,203.475,522.3431.38%
销售费用(-)44,756.2549,656.0710.95%
管理费用(-)41,166.2145,100.219.56%
财务费用(-)-3,973.993,077.03177.43%
资产减值损失(-)-9,467.43-4,867.00-48.5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3.4056.9431.21%
投资收益(+)864.03610.91-29.30%
三、营业利润141,474.80156,897.5610.90%
四、营业外利润71.5474.964.77%
五、利润总额141,546.35156,972.5210.90%
减:所得税费用24,987.1128,757.3715.09%
六、净利润116,559.23128,215.1510.00%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数据仅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控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2025年预算数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的变化、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诸多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15日

议案五: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55,577,730.06元。截至2024年12月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2,441,841.49元。

考虑到公司股东的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40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经测算: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768,573,661股,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不超过876,173,973.54元人民币(含税)。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15日

议案六: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半年度根据未分配利润与当期经营情况,在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条件下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议案七: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议案八: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要求,为支持经营业务发展,保证经营指标的完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银行名称2025年额度(万元)方式
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80,000信用
建设银行苏州新区支行150,000信用
中国银行苏州新区支行250,000信用
工商银行苏州分行90,000信用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40,000信用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25,000信用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20,000信用
华夏银行苏州分行20,000信用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60,000信用
江苏银行新区支行20,000信用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30,000信用
光大银行苏州分行20,000信用
兴业银行苏州分行30,000信用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10,000信用
国民银行(中国)上海分行10,000信用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100,000信用
东亚银行苏州分行20,000信用
广发银行苏州分行15,000信用
华侨银行苏州分行10,000信用
邮储苏州分行50,000信用
恒丰苏州分行20,000信用
南京银行苏州分行10,000信用
国开行苏州分行20,000信用
苏州银行苏州分行10,000信用
其他银行60,000信用
合计1,170,000

二、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银行名称2025年额度(万元)方式
中国银行苏州新区支行15,000信用+担保
建设银行苏州新区支行10,000信用+担保
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10,000信用+担保
工商银行苏州分行5,000信用+担保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15,000信用+担保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5,000信用+担保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10,000信用+担保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5,000信用+担保
合计75,000

公司为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保证,担保事项详见《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银行名称2025年额度(万元)方式
中国银行苏州新区支行5,000信用+担保
建设银行苏州新区支行5,000信用+担保
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8,000信用+担保
工商银行苏州分行5,000信用+担保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5,000信用+担保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5,000信用+担保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5,000信用+担保
合计38,000

四、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银行名称2025年额度(万元)方式
中国银行6,000担保
农业银行6,000担保
招商银行5,000担保
民生银行3,000担保
其他银行10,000担保
合计30,000

公司为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保证,担保事项详见《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纽威流体控制(苏州)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银行名称2025年额度(万元)方式
中国银行苏州新区支行5,000担保
建设银行苏州新区支行5,000担保
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5,000担保
工商银行苏州分行5,000担保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5,000担保
其他银行5,000担保
合计30,000

公司为纽威流体控制(苏州)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保证,担保事项详见《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吴江市东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银行名称2025年额度(万元)方式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4,000房产和土地抵押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2,000信用
农业银行苏州分行1,000信用
工商银行苏州分行1,000信用
建设银行苏州分行1,000信用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2,000信用
苏州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信用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2,000信用
合计14,000

以上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35.7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取得上述各项银行综合授信后(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董事长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可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操作的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即期、掉期与远期外汇结售汇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调剂使用,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九: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4.30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等,公司在审批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具体明细如下:

被担保方担保额度(亿元)
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7.5
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3.0
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3.8
纽威流体控制(苏州)有限公司3.0
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1.0
NewayValve(Europe)B.V.1.0
NewayValve(Europe)S.r.l.1.0
NewayValve(Singapore)Pte.Ltd.3.0
NEWAYFLOWCONTROLFZE2.0
NewayValveInternational.,Inc2.0
NewayOilFieldEquipment.,Ltd1.0
NewayValveWestAfricaFze1.0
NewayFluidEquipmentVietnamCompanyLimited1.0
NEWAYFLOWCONTROLINC1.0
NEWAYENERGY1.0
C?NGTYTNHHNEWAYVALVEVI?TNAM1.0
NEWAYVALVE(MALAYSIA)SDN.BHD.1.0
小计34.3

上述有关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议案十: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度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所购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仅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十一: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1年,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工作情况决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十二: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目前的外汇结算业务主要是以非人民币方式计价的产品出口贸易。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在银行开展额度为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外销收入90%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所有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出口业务为依据,按《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15日

议案十三: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本行业相近规模、效益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24年度薪酬(人民币元)
1鲁良锋董事长7,270,668.37
2冯银龙董事/总经理5,605,720.37
3黎娜董事/副总经理2,246,960.71
4吴真林董事30,000.00
5黄强独立董事60,000.00
6周玫芬独立董事60,000.00
7高钟独立董事60,000.00
8邹琴监事会主席1,998,206.60
9朱小华监事1,816,879.14
10王素琴监事495,277.26
合计19,643,712.4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十四: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非独立董事吴真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真林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世文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目前,王世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世文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显示其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记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15日

简历:王世文,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硕士生导师、苏州市政协委员。1994年7月至2002年8月,先后任华北工学院分院讲师、系副主任。2002年8月至今,任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理事;2019年

月至2022年

月任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2024年5月任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昆山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苏州交通投资集团外部董事。2020年

月起任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获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高钟,195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历,历史学博士学位。1995-1997出任湖北冶钢集团劳服科技公司总经理。1997年

月—2004年

月,湖北师范学院政法经济系经济学副教授、教授;2004年9月—2018年4月,苏州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授,学科带头人。2018年5月退休至今,兼任江苏省苏禾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执行院长;苏州恒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州校企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

2、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按照规定和要求,本人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履行职责,相关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年度股东大会、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出席了上述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会议讨论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审计机构续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等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会议讨论内容涵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等事项。本人对各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在历次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均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为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公司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否决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时明确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关注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工作人员保持了顺畅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本人在2024年4月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沟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公司财务情况开展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除参加会议外,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微信、视频、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

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了解投资者的关注事项,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参与培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以现场或线上的方式积极参加履职培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尤其在2024年12月,本人在线上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帮助本人准确理解证券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提升反舞弊履职能力,持续满足履职学习需求,促进自身更加高效履职。

8、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重大事项的表决上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的证券部专门负责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组织、会议资料编制等工作,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提醒本人履行保密义务,强化合规守法意识。

公司亦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必要时会安排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解答,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

针对公司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并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

为这些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针对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在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核实了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被担保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各份定期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有效监督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5、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单位,本人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在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0元(含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0元(含税)

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派发现金红利6.84亿元。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

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0、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正常,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11、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

篇公告,信息披露遵循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信息披露内容及时、

准确、完整,未发生漏报、迟报情形,也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⑴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⑵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⑶提议召开董事会;

2、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4年10月16日,受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周玫芬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

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期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钟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获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黄强,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1995年9月至2002年6月历任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大区总监;2002年

月至2006年

月任苏州我爱我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1年7月任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起,历任江苏瑞思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江苏乾融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中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雏菊金融服务股份公司合伙人以及苏州中天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并于2025年

月当选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2、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况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按照规定和要求,本人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履行职责,相关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年度股东大会、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出席了上述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会议讨论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审计机构续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等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会议讨论内容涵盖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建设、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本人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在历次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均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为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不存在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公司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否决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时明确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关注公司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工作人员保持了顺畅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本人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本人在2024年

月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沟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公司财务情况开展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除参加会议外,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微信、视频、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了解投资者的关注事项,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7、参与培训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现场或线上的方式积极参加履职培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尤其在2024年12月,本人在线上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帮助本人准确理解证券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提升反舞弊履职能力,持续满足履职学习需求,促进自身更加高效履职。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重大事项的表决上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的证券部专门负责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组织、会议资料编制等工作,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提醒本人履行保密义务,强化合规守法意识。

公司亦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必要时会安排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解答,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

针对公司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并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这些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针对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在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核实了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被担保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各份定期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有效监督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单位,本人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在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0元(含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派发现金红利6.84亿元。本人认为公司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1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正常,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105篇公告,信息披露遵循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未发生漏报、迟报情形,也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报告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⑴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⑵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⑶提议召开董事会;

2、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4年

日,受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周玫芬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期间为:2024年

日至

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强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玫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获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周玫芬,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苏州大学商学院,大学本科学历。苏州市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政协委员、民建会员;1994年

月入职苏州中惠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

月起,任该所副所长,因该所几经合并、改制,本人作为核心团队成员留任,故现任职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任副所长。曾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况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按照规定和要求,本人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履行职责,相关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出席了上述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会议讨论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审计机构续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等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会议讨论内容涵盖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建设、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本人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在历次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均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为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公司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否决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时明确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关注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工作人员保持了顺畅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本人在2024年4月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沟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公司财务情况开展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除参加会议外,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微信、视频、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了解投资者的关注事项,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参与培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以现场或线上的方式积极参加履职培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尤其在2024年12月,本人在线上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帮助本人准确理解证券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提升反舞弊履职能力,持续满足履职学习需求,促进自身更加高效履职。

8、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重大事项的表决上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的证券部专门负责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组织、会议资料编制等工作,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提醒本人履行保密义务,强化合规守法意识。

公司亦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必要时会安排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解答,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

针对公司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并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这些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针对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在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核实了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被担保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各份定期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有效监督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5、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单位,本人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在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0元(含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0元(含税)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派发现金红利6.84亿元。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0、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正常,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11、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

篇公告,信息披露遵循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未发生漏报、迟报情形,也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⑴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⑵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⑶提议召开董事会;

2、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4年10月16日,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本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

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期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玫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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