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办公楼
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曾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等短、中、长期借款、授信等,借款额度不超过1.6亿元,该授权有效期为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现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安记食品拟以信用形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申请授信
0.6
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授信0.3亿元、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授信0.5亿元。以上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各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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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