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6证券简称:安记食品公告编号:2025-009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9号文《关于核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3,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6,4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6,557,7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6,5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D-003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857,357.71元,累计利息收入
25,197,378.70元;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624,026.51元(含50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0,193,877.00元(含5,820.19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1,561,201.70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入日 | 到期日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13500101040026941 | 2015/12/07 | 于2019年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3511501046666664 | 2015/12/07 | 于2019年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 | 155680100100008153 | 2015/12/07 | 31,561,201.70 | 活期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1014789143999 | 于2023年注销 | |||
合计 | 31,561,201.70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561,201.70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31,561,201.70元。
注2:截至2025年1月2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至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月21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7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前述议案,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结余资金3,156.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经营活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五、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审计机构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经核查认为,安记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管理规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安记食品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655.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2.3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018.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 | 是 | 7,500.00 | 2,000.00 | 1,842.00 | 92.10% | -158.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 | 否 | 14,205.77 | 14,205.77 | 3,605.34 | 13,811.51 | 97.22% | -394.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2,000.00 | 7,500.00 | 7,419.20 | 98.92% | -80.8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2,950.00 | 2,950.00 | 457.05 | 2,946.09 | 99.87% | -3.91 | 2024.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6,655.77 | 26,655.77 | 4,062.39 | 26,018.80 | 97.61% | -636.97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上述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安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记”)承建实施,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东方美谷大道,且距离奉贤富力万达广场1000米毗邻5号地铁,厂房于2018年6月完工并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工程规划验收。2020年4月政府要求公司对上海安记在建项目进行改造升级,提出该地块不再适宜兴建生产型工厂且该项目应向研发中心和总部大厦方向推进,因此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并努力推进,拟将上述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味安”),实施地点变更至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永春味安厂区,据此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也将发生相应变更。同时,上海安记在上述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已建厂房,拟调整划归上述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该项目仓储配套所需厂房。(二)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如下:(1)延期情况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决定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将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研发中心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2)延期原因1、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该项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味安”),实施地点变更至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永春味安厂区,原计划2024年1月试产,由于安全生产和消防有新规范要求,原有2-1号厂房内部需增加消防设施,消防水池要扩大至800立方,并且增加后备电房和500W柴油发电机。目前消防水池已建好,发电机组已到货,后备用房和消防设施仍在施工中,预计5月份完工,6月份开始安装设施,2024年12月试产。2、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该项目由于当地政府征地补偿的搬迁安置问题而导致延误工期。2017年一期厂房已转入固定资产,2018年二期厂房主体建设已完成,由于消防问题还没验收,已到货的生产设备已按照车间布局图安装到位,计划在2024年投产。3、营销网络建设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当前已进驻NKA卖场3164家,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卖场销售表现继续推进项目建设。4、研发中心建设该项目与“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共用地块及厂房,由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变更了实施主体,原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已建厂房调整划归上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该项目仓储配套所需厂房,截至本公告日已投入7,419.20万元募集资金。由于该厂房尚未完成验收工作,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解决方案。(三)延期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结余募集资金282.70万元。近年来中国零售业发生了显著变化,向数字化、多元化和高效的方向发展,且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推动了传统商超渠道变革。因此公司为适应新零售销售模式,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结合了市场变化,公司同时建设了电商、社区团购及各种多媒体的销售渠道,与已建设的商超网络相结合,已构建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销售渠道,完成了营销网络建设目标。2)对“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终止,结余募集资金2,873.41万元。其中“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和“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经慎重考量,为了应对市场上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放缓该项目的建设速度,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情况继续投入建设,使项目达到投产状态;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待行情回暖将快速投产。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地块涉及当地政府产业规划发展方向,尽管公司已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预计后续的推进进度会较为缓慢,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适用效率,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后续公司将持续与政府各部门对接,契合产业要求和公司发展战略,以自有资金继续推进项目。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561,201.70元,其中,31,561,201.70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月2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至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在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