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603696)_公司公告_安记食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安记食品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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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记食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安记食品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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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560033号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560033号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9号文《关于核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3,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6,4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6,557,7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6,5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D-003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857,357.71元,累计利息收入25,197,378.70元;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624,026.51元(含50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0,193,877.00元(含5,820.19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1,561,201.70元,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存入日 到期日 截止日余额 备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3500101040026941

2015/12/07 于2019年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3511501046666664

2015/12/07 于2019年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

155680100100008153

2015/12/07 31,561,201.70 活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014789143999

于2023年注销合 计 31,561,201.70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561,201.70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31,561,201.70元。注:截至2025年1月2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至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4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月21日,公司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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