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6日通过各种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肖芳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子公司安记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
方林肖芳续租物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安记食品(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安记”)与关联方林肖芳续签《物业租赁合同》,续租位于香港柴湾丰业街12号启力工业中心A座17楼的A8室、A10室及A12室,续租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上述每项物业的租金为13,000港币/月,物业差响及香港安记使用物业所发生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香港安记自行承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上述议案进行审核发表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子公司安记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
方王秀惠续租物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香港安记与关联方王秀惠续签《物业租赁合同》,续租位于香港柴湾丰业街12号启力工业中心B座5楼的B11室,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每项物业的租金为13,000港币/月,物业差响及香港安记使用物业所发生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香港安记自行承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上述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联方泉州市艾特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
续租房屋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泉州市艾特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兰”)续签《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将位于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4-5(C)(系位于泉房权证开(开)字第201209502号项下一号综合楼五楼的房屋)的一处闲置房产租赁给艾特兰。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上述物业租金为2,280元人民币/月,物业及因使用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艾特兰自行承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上述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