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胜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9]1053号文核准,大胜达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04.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22日全部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并已经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160.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并已经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 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 503,908,747.88 |
减: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366,625,813.79 |
加:2022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 | 8,386,008.62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 145,668,942.71 |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子公司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27,725.17万元投入新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公司 2021年12月2日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决定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战略调整,拟将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投入新项目“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用于交易支付对价,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补足。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将在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2,862.13万元转入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支付四川中飞转让款后,于2022年3月21日注销了原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3020340288123456789 | 活期存款 | 145,668,942.71 |
合计 | 145,668,942.71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使用资金36,662.5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2,739,565.66 |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366,625,813.7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5,873,067.73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748,585,180.4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8.64%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1) | 以前年度投入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 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 | 是 | 456,785,160.67 | 239,239,025.15 | 225,225,065.64 | 14,013,959.51 | 239,239,025.15 | 100.00% | 2022年12月 | 注1 | 注1 | 已终止 |
年产1.5亿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科技项目 | 是 | 295,954,404.99 | 30,666,137.00 | 30,666,137.00 | 30,666,137.00 | 100.00% | 2021年12月 | 注2 | 注2 | 已终止 |
偿还贷款 | 否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100.00% | 2020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277,251,723.57 | 16,068,164.00 | 123,990,510.12 | 140,058,674.12 | 50.52% | 2023年6月 | 注3 | 注3 | 否 | |
购买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的股权 | 否 | 228,621,344.16 | 228,621,344.16 | 228,621,344.16 | 100.00% | 2022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862,739,565.66 | 885,778,229.88 | 381,959,366.64 | 366,625,813.79 | 748,585,180.4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和“年产1.5亿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科技项目”已发生变更,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正在建设期,故本年尚未实现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年产1.5亿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科技项目”已变更为“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已变更为“购买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的股权”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期未发生。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形。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3 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22,862.13 万元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 60%的股权。注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变更时点“年产 1.5 亿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科技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注 3: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尚未实现效益。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截止2019年7月22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73,731,584.85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27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9年8月置换先期投入173,731,584.85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9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智能存款、银行保本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2022年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
“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27,725.17万元投入新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决定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投入新项目“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用于交易支付对价,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大胜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大胜达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大胜达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获取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明细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台账、中介机构相
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胜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文倩 蒋 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