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能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为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相应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根据上述调整相应编制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者进行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