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2-098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沙洁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在考虑从募集资金中扣除260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740万元(含64,740万元)。
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0日、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在考虑从募集资金中扣除260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740万元(含64,74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的规模及用途,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55,889.19 | 27,000.00 |
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2,096.20 | 22,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 | 16,000.00 |
合计 | 93,985.39 | 65,000.00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在考虑从募集资金中扣除260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本次发行规模将减至不超过人民币64,740万元(含64,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55,889.19 | 27,000.00 |
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2,096.20 | 22,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15,740.00 | 15,740.00 |
合计 | 93,725.39 | 64,740.00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7月20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新实施及拟实施的260.00万元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要求。调整后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已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整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修订。公司编制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说明,相关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已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整对公司关于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调整后,公司关于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出具承诺保证履行,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