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_公司公告_永冠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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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3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2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实施用地所有权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实施用地所有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了充分保护“永22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拟对“永22转债”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关联董事吕新民先生、郭雪燕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永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3)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永22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关联董事吕新民先生、郭雪燕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8)。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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