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程序规范、制度完善,在《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对象、范围及有关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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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贤安程志勇
2022 年 4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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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梅程志勇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