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其下属全资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其下属全资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境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境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