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谢秉政先生持有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
上述股东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股东谢秉政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733,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911,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822,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收到谢秉政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谢秉政先生合计减持5,733,449股,原计划中剩余451股未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9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822,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谢秉政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不适用 |
持股数量 | 15,290,000股 |
持股比例 | 8.00%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协议转让取得:15,29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谢秉政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2月22日 |
减持数量 | 5,733,449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3月17日~2025年6月16日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1,911,300股大宗交易减持,3,822,149股 |
减持价格区间 | 14.04~15.60元/股 |
减持总金额 | 84,193,700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未完成:451股 |
减持比例 | 2.9998%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当前持股数量 | 9,556,551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5.0000%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