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603676)_公司公告_卫信康: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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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公司代码:603676公司简称:卫信康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1)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洋浦京泰药业有限公司;(4)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5)北京中卫康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北京藏卫信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7)北京京卫众智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北京京卫信康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香港中卫信康药业有限公司;(10)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11)香港卫信康药业有限公司;(12)SINGAPOREWEIXINKANGPHARMACEUTICALPTE.LTD.。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风险、研发风险、产品质量风险、生产管理风险、财务报告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安全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3%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出现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行为;②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③存在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因会计差错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②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的1%净资产的0.5%≤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的1%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的0.5%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由于内控原因,出现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公司严重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于重罚;②重大决策不科学,已经或是可能造成重大直接财产损失;③制度体系整体缺失,已经或是可能造成企业控制失效;④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重要缺陷公司由于内控原因,出现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公司违法违规并被处以较大金额的罚款;②重大决策不科学,已经或是可能造成较大直接财产损失;③重要业务或关键流程缺乏制度控制,可能或是已经造成该业务或流程控制失效;④中层管理人员流失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我们深知,内部控制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一个动态优化、持续完善的过程。因此,过去一年,我们聚焦体系优化与风险管控,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架构,强化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水平。

展望2025年,我们将紧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外部环境的动态变化,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全面修订与深度完善。我们将系统梳理并优化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夯实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措施落地生根。同时,我们将持续强化内部监督与检查机制,精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公司迈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征程。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勇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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