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3676公司简称:卫信康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若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5,161,5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826,700股后的股本总额即432,334,800股为基数计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820,264.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48,316,426.9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25%;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83,682.5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8,300,109.4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43%。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卫信康 | 603676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于海波 | / |
联系地址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园区南路5号工业中心4号楼3层 | / |
电话 | 0891-6601760;010-50870100 | / |
传真 | 0891-6601760;010-50870100 | / |
电子信箱 | wxk@wxkpharma.com |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系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满足人民健康生活需求、保障民族健康安全、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颁布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我国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推动医药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人口老龄化、技术创新和深化医疗改革等背景下,我国医药健康产业的潜力会加速释放。
2024年,受行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医药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空间持续受到挤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98.5亿元,同比持平;实现利润总额3,420.7亿元,同比下降1.1%。
(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涵盖了基本原则、具体目标、五大任务及四项保障等方面,推动我国医药工业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医疗方面
2024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司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意见》提出补齐儿童用药短板,坚持以儿科临床需求为导向推动药品生产企业研发,加大对儿童用药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补齐儿童药物适宜剂型、规格不足等短板。充分运用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对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等。
2024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床营养工作的通知》,强调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要加强临床营养能力建设,提高临床营养服务水平,强化临床营养质量管理。各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要按照《营养筛查及评估工作规范(试行)》,规范组织开展营养筛查及评估,特别是对老年、儿童、孕产妇、肿瘤以及手术患者等重点人群加强工作,不断提高住院患者营养筛查率和规范营养评估率。严格落实有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等,规范开展营养失调病、营养代谢障碍、肥胖症等疾病诊疗。
2024年12月,2025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将2025-2027年确定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持续推进扩人员、提能力、上水平、优服务。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集中全系统力量,在儿科服务、心理和睡眠门诊服务、血液透析服务、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托育服务、血费减免、健康知识宣传等方面实施8项为民服务实事,加强工作调度。
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等6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引导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院),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到2030年儿童友好医院在上述医疗机构中的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内容与指南,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儿童友好机构建设,到2030年建成一批儿童友好机构。
2、医药方面
2024年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明确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在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促使价格回归到更加公允的区间,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重点部署了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等七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重点任务》明晰了2024年深化医改的路线图,重点聚焦“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更加突出系统集成、协同联动,更加突出药品创新突破、落地见效。
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效,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并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逐步向滴眼剂、贴剂、喷雾剂等剂型拓展。
3、医保方面
2024年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本通知》”),其中提到自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以来,中选产品供应总体稳定,但受短期临床需求波动等影响,出现了个别品种临时性供应紧张问题。为压实中选企业履约责任,确保临床用药稳定,《本通知》对及时组织签订采购协议、畅通医疗机构反馈问题渠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全流程管理。
2024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继续大力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明确行业预期,持续巩固改革成果。《通知》明确,要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在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通知》还明确,到2024年底,各省份至少完成1批药品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含参与联盟采购)药品数累计达到500个以上。
2024年11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医保目录(2024年)》,本次调整中,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89种以谈判/竞价方式纳入,另有2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直接纳入,同时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本次参与谈判/竞价的117种目录外药品中,89种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和价格降幅与往年基本相当。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部分892种。新版药品目录于2025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公司核心产品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在协议期内续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4年)》。
2024年12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强化医保战略购买,赋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在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前提下,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录,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和地方牵头的药品耗材集采,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以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在复合维生素类、微量元素类、电解质类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秉承“责任、分享、公信、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研发创新,坚持仿创结合,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公司基于自身的研发实力,充分挖掘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选择市场空间大、技术门槛较高的品种开展研发,主导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等,并初步形成产品组合矩阵,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发力。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核心产品及用途具体如下:
产品图片 | 药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适应症 | 医保目录情况 | 指南/共识推荐情况 |
静脉维生素类 | 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 | 根据成人及11岁以上儿童每日摄取维生素的需求量,适用于当口服营养禁忌、不能或不足(营养不良、吸收不良、胃肠外营养……),需要通过注射补充维生素的患者。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 | 得到近年来国内外权威指南一致推荐,包括:《中国成人患者微营养素临床应用指南2024》《成人肠外营养维生素应用专家共识》《中国成人患者肠外肠内营养临床应用指南2023》《ESPEN:微营养素指南》《中国老年患者肠外肠内营养应用指南》《ASPEN专家共识:成人患者肠外微量营养素供应》《ESPEN:重症患者临床营养指南》《ESPEN:肝病临床营养指南》《ESPEN:癌症患者营养指南》《AuSPEN:肠外营养成人维生素指南》等 | |
静脉微量元素类 | 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 | 本品为微量元素补充剂,适用于需肠外营养的患者。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 | 符合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CSEPN)《中国成人患者微营养素临床应用指南(2024版)》《中国成人患者肠外肠内营养临床应用指南(2023版)》《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2021)》《欧洲临床营养与代谢学会(ESPEN)肠外营养指南:成年患者的家庭肠外营养(HPN)》《美国肠外肠内营养学会(ASPEN)的声明:关于改变市售肠外复合维生素和多种微量元素产品的建议》《欧洲临床营养与代谢学会(ESPEN)肠外营养指南:肝病》 |
产品图片 | 药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适应症 | 医保目录情况 | 指南/共识推荐情况 |
静脉维生素类 | 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 | 本品适用于接受肠外营养的11周岁以下患者维生素缺乏的预防。医生不必等到患儿出现维生素缺乏症状之后才开始维生素补充治疗。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 | 符合《中国儿科肠内肠外营养支持临床应用指南》《中国新生儿营养支持临床应用指南》《ESPGHAN/ESPEN/ESPR/CSPEN儿童肠外营养指南:维生素》、美国肠外肠内营养学会(ASPEN)《成人及儿童患者肠外肠内营养指南》和《改变市售肠外复合维生素及多种微量元素产品的建议》;中华医学会《小儿肠外营养指南:维生素》建议 | |
静脉维生素类 | 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10/3) | 为13种维生素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接受肠外营养的成人和11岁及以上儿童维生素缺乏的预防。 | / | 得到近年来国内外权威指南一致推荐,包括:《中国成人患者微营养素临床应用指南2024》《成人肠外营养维生素应用专家共识》《中国成人患者肠外肠内营养临床应用指南2023》《ESPEN:微营养素指南》《中国老年患者肠外肠内营养应用指南》《ASPEN专家共识:成人患者肠外微量营养素供应》《ESPEN:重症患者临床营养指南》《ESPEN:肝病临床营养指南》《ESPEN:癌症患者营养指南》《AuSPEN:肠外营养成人维生素指南》等 | |
静脉维生素类 | 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10/3) | 为13种维生素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接受肠外营养的成人和11岁及以上儿童维生素缺乏的预防。 | / | 得到近年来国内外权威指南一致推荐,包括:《中国成人患者微营养素临床应用指南2024》《成人肠外营养维生素应用专家共识》《中国成人患者肠外肠内营养临床应用指南2023》《ESPEN:微营养素指南》《中国老年患者肠外肠内营养应用指南》《ASPEN专家共识:成人患者肠外微量营养素供应》《ESPEN:重症患者临床营养指南》《ESPEN:肝病临床营养指南》《ESPEN:癌症患者营养指南》《AuSPEN:肠外营养成 |
产品图片 | 药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适应症 | 医保目录情况 | 指南/共识推荐情况 |
人维生素指南》等 | |||||
氨基酸类 | 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9AA-Ⅰ) | 静脉用肠外营养输液,适用于需要肠外营养的婴幼儿(包括低体重儿)及小儿的营养支持。本品可防止氮流失和体重下降,并可纠正负氮平衡,可用于以下患儿:1.无法经肠内营养摄入蛋白质,或蛋白质摄入量不足;2.胃肠道蛋白质吸收功能受损;3.因大面积烧伤导致蛋白质需求量大幅增加。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 | 符合《中国儿科肠内肠外营养支持临床应用指南》《中国新生儿营养支持临床应用指南》《ESPGHAN/ESPEN/ESPR/CSPEN儿童肠外营养指南》《儿科肠外营养指南(2016版)》《危重症儿童营养评估及支持治疗指南》《中国新生儿营养支持临床应用指南》《中国儿科肠内肠外营养支持临床应用指南》《儿科肠外营养指南(2016版)》《儿童营养学第8版》建议 | |
氨基酸类 |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20AA) | 静脉用胃肠外营养输液,为多种氨基酸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和即将或者已经发展为肝性脑病患者,为其肠外营养提供氨基酸。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 | 符合2019年版《欧洲临床营养与代谢学会(ESPEN)肝病临床营养指南》、2019年版《欧洲肝病学会(EASL)慢性肝病营养临床实践指南》、2019年版《终末期肝病临床营养指南》《肝硬化肝性脑病诊疗指南(2018年,北京)》、2019年版《复方氨基酸注射液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3年版《中国肝性脑病诊治共识意见》建议 | |
静脉微量元素类 | 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I) | 为微量元素补充药,用于治疗或支持婴幼儿、小儿对微量元素的基本需要。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 | 符合A.S.P.E.N.《PositionPaperRecommendationsforChangesinCommerciallyAvailableParenteralMultivitaminandMulti-TraceElementProducts(2012年)》《ESPGHAN/ESPEN/ESPRguidelinesonpediatricparenteralnutrition(2018年)》及2018年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多种微量元素制剂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建议 |
产品图片 | 药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适应症 | 医保目录情况 | 指南/共识推荐情况 |
静脉微量元素类 | 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Ⅲ) | 为微量元素补充药,用于满足患者静脉营养时对微量元素的基本和中等需要。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国谈乙类) | 符合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CSEPN)《中国成人患者微营养素临床应用指南(2024版)》《中国成人患者肠外肠内营养临床应用指南(2023版)》《ESPEN:微营养素指南(2022版)》推荐建议 | |
氨基酸类 |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 | 为成人氨基酸补充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和手术前后的氨基酸补充。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 | 符合2019年版《复方氨基酸注射液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6版《成人围手术期营养支持指南》《危重患者营养支持指导意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临床肠外营养支持治疗》的建议 | |
呼吸系统类用药 | 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 | 适用于治疗浓稠粘液分泌物过多的呼吸道疾病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病情恶化者、肺气肿、粘稠物阻塞症以及支气管扩张症。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 | 符合《雾化吸入疗法合理用药专家共识(2024版)》《儿童呼吸系统疾病雾化治疗合理应用专家共识(2022版)》《雾化祛痰临床应用的中国专家共识(2021年版)》《中国儿童慢性湿性咳嗽的诊断与治疗专家共识(2019年)》《雾化吸入疗法合理用药专家共识(2019年版)》《多学科围手术期气道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18年版)》 |
产品图片 | 药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适应症 | 医保目录情况 | 指南/共识推荐情况 |
静脉电解质类 | 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 | 为含多种电解质的注射剂,适用于成人,可作为水、电解质的补充源和碱化剂。 | / | 符合《围术期醋酸盐平衡晶体液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23版)》《中国成人患者肠外肠内营养临床应用指南(2023版)》《中国加速康复(2021版)》《肠外肠内营养学会肝病临床营养指南(2021版)》《中国脓毒症/脓毒性休克急诊治疗指南(2018版)》推荐 | |
静脉电解质类 | 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 | 为含多种电解质的注射剂,适用于治疗伴随或预期出现酸中毒的等渗性脱水,补充细胞外液的丢失。 | / | 符合NICE《住院儿童和青年人的静脉输液治疗指南(2015)》ESPGHAN/ESPEN/ESPR/CSPEN《儿童肠外营养指南:钙、磷、镁、液体和电解质(2018)》《小儿围术期液体和输血管理指南(2017版)》《加速康复外科中国专家共识及路径管理指南(2018版)》《外科学会围手术期液体治疗》《神经重症患者的液体治疗:欧洲危重症学会共识和临床实践推荐(2018)》《麻醉手术期间液体治疗专家共识(2007)》推荐 | |
静脉电解质类 | 混合糖电解质注射液 | 适用于不能口服给药或口服给药不能充分摄取时,补充和维持水分及电解质,并补给能量。 | / | 符合《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临床指南(2007)》《住院患者肠外营养支持的适应证临床指南(2005年12月版)》《肠外肠内营养学临床指南系列一——住院患者肠外营养支持的适应证(草案)》推荐 |
产品图片 | 药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适应症 | 医保目录情况 | 指南/共识推荐情况 |
静脉电解质类 | 门冬氨酸钾注射液 | 电解质补充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可在出现下列症状或情况下,使用本品进行补钾:合并使用降压利尿剂、肾上腺皮质激素、强心苷、胰岛素,或者某些抗生素时;低钾型周期性四肢麻痹;心脏疾病情况下的低血钾状态;严重呕吐、腹泻、钾离子摄取不足或手术后。 | / | 符合《内科学(人教第九版)》推荐 | |
静脉电解质类 | 门冬氨酸钾镁注射液 | 电解质补充药,用于低钾血症,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主要是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后遗症,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的辅助治疗。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 | 符合《中国慢性肾脏病患者血钾管理实践专家共识(2020版)》《中国心力衰竭患者离子管理专家共识(2020版)》《洋地黄类药物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2019版)》:符合《新编药物学(第十七版)》《内科学(人教第九版)》推荐 | |
静脉补铁剂 | 蔗糖铁注射液 | 适用于口服铁剂效果不好而需要静脉铁剂治疗的病人,如:1、口服铁剂不能耐受的病人;2、口服铁剂吸收不好的病人。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 | 符合《静脉铁剂应用中国专家共识(2019年版)》《肾性贫血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8修订版)》《铁缺乏症和缺铁性贫血诊治和预防多学科专家共识(2018版》《妊娠期铁缺乏和缺铁性贫血诊治指南(2014版》推荐 |
2、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1)生产性物料。包含自主生产产品及研发阶段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合作产品制剂的部分关键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2)非生产性物料。包含固定资产及服务类项目等。
生产性物料通过与受托方的紧密配合与供产销协同的方式,控制合理库存及采购周期,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通过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和供应商合作程度的不同来实施分级管理,同时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采购效率,保证物资的合格率;非生产性物料,通过品类管理、招投标管理、流程优化管理、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需求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供应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式,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效率,控制供应链风险及采购成本。
(2)研发模式
公司以研发能力为立足之本,重视产品开发及产品线管理工作,坚持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同时积极拓展产品获取渠道,通过BD、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加快产品获取速度。在研发策略方面,公司基于自身技术优势,以临床及市场需求为导向,筛选市场需求大、技术门槛较高、竞争较小的品种,开展药品制剂及其主要原料药的自主研究及开发,确立了“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在研一批,立项一批”的梯次研发思路。结合医药市场变化,积极推动改良型新药及创新药立项、研发。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和合作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其中业务合作生产方为普德药业。
1)自主生产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医制药为一家具备将药品研发成果转化落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吸入制剂、贴剂、原料药等产品。公司以白医制药为自主生产基地,开展生产活动,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全年生产计划,并分解至月,再根据库存量及生产设备的负荷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操作。
2)合作生产模式:公司与具备生产资质、GMP产能充裕的制药企业展开合作,经过多年的稳定合作,实现商业共赢。公司负责合作产品研究开发工作,提供药品注册申请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生产工艺、原料药及制剂的质量标准和分析检测方法等),为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文号及药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公司享有合作产品的经销权、知识产权及处置权。合作方持有药品生产资质,负责在卫信康技术支持下申请并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按照订单要求生产合作产品,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成品保管,保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合作方应及时进行药品再注册程序,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注销或转移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公司负责全部合作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未经公司书面允许,合作方不得自行生产、销售合作产品。“两票制”政策下,合作产品由合作方直接销售至公司指定的药品配送企业,公司承担合作产品的全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职责,向合作方收取专利/技术使用、商标/品牌使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费用。
公司主要合作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蔗糖铁注射液等。
(4)销售模式公司实行区域终端配送制的销售模式,核心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国产替代优势、生产批件较少、竞品较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区域终端配送商、区域推广商选聘话语权。公司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实力较强的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区域终端配送商构建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由区域终端配送商及推广商开展终端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公司对区域终端配送商、推广商开展学术培训,指导其完成区域市场开拓工作,支持其开展学术活动,凭借产品优势构建高效的销售网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1,853,685,995.71 | 1,776,893,306.12 | 4.32 | 1,665,423,374.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85,442,206.87 | 1,340,345,675.86 | 3.36 | 1,220,585,118.35 |
营业收入 | 1,300,234,520.39 | 1,322,649,286.86 | -1.69 | 1,398,543,027.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6,169,202.81 | 214,016,879.19 | 15.02 | 176,958,342.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1,387,710.36 | 163,915,200.27 | 22.86 | 154,961,023.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780,944.93 | 241,117,133.91 | 54.61 | 246,153,584.39 |
加权平均净资 | 17.86 | 16.81 | 增加1.05个百分 | 15.55 |
产收益率(%) | 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50 | 14.00 | 0.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50 | 14.00 | 0.41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17,837,248.06 | 315,393,567.10 | 361,126,294.75 | 305,877,41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914,703.56 | 68,545,514.23 | 79,805,897.20 | 2,903,087.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6,710,261.61 | 59,411,642.61 | 80,919,885.44 | 4,345,920.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831,752.91 | 74,624,975.35 | 99,948,914.94 | 81,375,301.7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453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30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西藏卫信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0 | 205,248,960 | 47.17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张勇 | 0 | 53,402,400 | 12.2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钟丽娟 | 0 | 36,000,000 | 8.2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天津京卫信康管理咨 | 0 | 33,734,440 | 7.75 | 0 | 无 | 其他 |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刘烽 | 0 | 3,817,120 | 0.8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张宏 | 0 | 3,474,920 | 0.8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05,300 | 2,805,300 | 0.64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587,000 | 2,587,000 | 0.5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46,000 | 1,846,000 | 0.42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765,900 | 0.41 | 0 | 未知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张勇、钟丽娟为夫妻关系,张勇、张宏为兄弟关系,张勇为西藏卫信康企业、天津京卫信康(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0亿元,同比下降1.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亿元,同比增长15.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亿元,同比增长22.8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