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603676)_公司公告_卫信康: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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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 中期分红条件

1、 公司在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公司现金流充裕,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二、 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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