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603669)_公司公告_灵康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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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陶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充分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灵康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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