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际到会表决董事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曾丽莉女士、邱金谋先生、叶松青先生、郑昕先生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曾丽莉女士、邱金谋先生、叶松青先生、郑昕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四日